“你撿到的那把槍叫做獨狼,是戰前米國研製的一種新型步槍。雖然威力並不算是特別強大,但是數量極為稀少。很多有些地位的人都想要弄把這樣的槍來展示一下自己的地位……”
“那這把槍值多少錢?……”
還沒等鄭鈞把話說完,林石就突然打斷道。比起這槍的曆史,威力。這玩意值多少錢才是他真正關心的問題。
“說實話,這槍頂多就值100個瓶蓋。”
鄭鈞有些意外地看著激動的林石,不過很快他便想到了林石這麼心急的原因。
“哦……那就好……”
林石鬆了口氣,聽鄭鈞這麼一說。林石還以為這把槍價值連城。那自己就這麼隨便的賣給了那個奸商豈不是虧出血。聽到鄭鈞說這槍不值錢的時候林石才算是鬆了口氣,還有些暗自竊喜。沒想到奸商居然也有失手的時候?居然花那麼多錢買了一堆垃圾。
“可是就算你把這玩意標價10000個瓶蓋也有可能有人願意和你交易……”
可是林石還沒有高興多久,鄭鈞後麵的半句話差點沒讓他吐出血來。
“什麼這東西這麼值錢?不是才說這玩意根本不值錢的嗎?”
林石一時都沒有反應過來。說這東西不值錢的人是鄭鈞,說這東西很值錢的也是鄭鈞。那這東西到底是值錢還是不值錢呢?
“我說的不值錢是因為這把槍的性能其實很一般。不過因為外觀好看,而且數量稀少。所以很多人都願意買來收藏,而這就是這把槍值錢的原因……”
鄭鈞笑著說道,他又怎麼會猜不到林石的情況呢?肯定是被奸商給宰了一頓。
“而你的那把槍要比別的槍來的還要特殊一點……”
“什麼意思?難道我撿到的槍還被保證過?還是說憑借我的那把槍可以四處蹭飯還不被暴打一頓?”
林石突然想到,拿著這把槍或許還真的可以四處蹭飯。不過那也是在林石生活的和平年代。畢竟你吃完飯,朝飯桌上上扔一把槍。這時候又有誰敢上來找你要錢呢?當然,警察叔叔除外,而你最後可能也就隻能在牢房裏蹭吃蹭喝了。
“當然不是。”
鄭鈞滿頭黑線,沒想到林石居然還有開玩笑的閑心。
“你的槍以前是狼幫的首領狼牙的愛槍。他雖然一直帶在身上,卻從沒有用那把槍開過一槍。哦!對了,你應該也不知道狼牙是誰吧?”
“好像在哪裏聽說過這個名字……”
不知道為何,林石聽見這個名字居然感覺有種莫名的熟悉。就好像是聽到了某個熟悉的老朋友的名字。
“不知道也沒什麼,聽說他已經失蹤了很久……”
鄭鈞還以為林石隻是不好意思承認而已,也沒有把林石的話當回事。
“不過你把它賣了也是個好事,畢竟狼幫的東西莫名其妙出現在你的身上總會惹來不少麻煩……”
鄭鈞打開熱好的罐頭開始專心地吃了起來。
“其實早就發生了……”
林石在心中苦笑著,不過還是跟著拿起罐頭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