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作者:
試驗車輛100%重疊正麵撞擊固定剛性壁障,碰撞速度為50~51km/h(試驗速度不得低於50km/h)。在前排駕駛員和乘員位置分別放置一個Hybrid III型第50百分位男性假人,用以測量前排人員受傷害情況。在第二排座椅最左側座位上放置一個Hybrid III 型第5百分位女性假人,最右側座位上放置一個P係列3歲兒童假人,用以考核乘員約束係統性能及對兒童乘員的保護。
試驗車輛40%重疊正麵撞擊固定可變形吸能壁障,碰撞速度為56~57km/h(試驗速度不得低於56km/h),偏置碰撞車輛與可變形壁障碰撞重疊寬度應在40%車寬±20mm的範圍內。在前排駕駛員和乘員位置分別放置一個Hybrid III型第50百分位男性假人,用以測量前排人員受傷害情況。在第二排座椅最左側座位上放置一個Hybrid III型第5百分位女性假人,用以考核乘員約束係統的性能。
移動台車前端加裝可變形吸能壁障撞擊試驗車輛駕駛員側。移動壁障行駛方向與試驗車輛垂直,移動壁障中心線對準試驗車輛R點,碰撞速度為50~51km/h(試驗速度不得低於50km/h)。在駕駛員位置放置一個EuroSID II型假人, 用以測量駕駛員位置受傷害情況。在第二排座椅被撞擊側放置SID-IIs(D版)假人並使用安全帶,用以考核乘員約束係統的性能及對第二排乘員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