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多事之秋(2 / 2)

雖說已經過去了一周,但是他的臉上的淤青還沒有完全的消退,腦袋上還貼著兩塊紗布,右臂也用紗布掛在脖子上,看起來要多淒慘就有多淒慘。

“不是聽說你家在市裏嗎?怎麼從這裏坐車去醫院?”吳鑫有些不解的問道。

“當時事發的太突然,所裏能夠去的人基本上都去了,就連住的比較近的也趕了過去,所以所裏的人基本上是全軍覆沒。”王海濤苦笑著說道:“所裏現在是嚴重缺人,所以像我這樣兩條腿還能動的,就要到所裏值班。”

“這麼說來,這當警察也是一個相當危險的職業了。”梁靜在一旁好奇的插嘴問道。

“這件事純屬意外,十年八年的都難得遇到一次,所以隻能說他遇上了隻能說他比較倒黴。”吳鑫頗有些幸災樂禍的說道:“對了,不知道劉警察有沒有在這次行動中受傷?”

“她運氣比我好多了,家住在區裏,離咱們這邊比較遠,事發後得到消息趕過來的時候已經完事了。”

“還真是可惜啊!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你就不怕這話傳到她耳朵裏,再來找你的麻煩?”王海濤一臉苦笑的說道:“我就納了悶了,你倆咋就好像是天生的仇人似的,都巴不得對方出點什麼事才好。”

………………………………

群毆事件剛剛過去半個月,這一片又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雖說參與進其中的人數不多,但是性質卻比群毆事件更加的嚴重。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一輛大貨車因為轉向發生了故障,在經過路口轉向的時候,衝進了路邊的一家商鋪內。當時由於商鋪內並沒有什麼顧客,所以並沒有造成任何的人員傷亡。

按說這隻不過是一起交通意外導致的交通事故罷了,而且貨車司機一方又是全責,所以隻要包賠商鋪的損失就可以解決。

但是店主隨後的舉動卻使得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升級為一起槍擊案,從而使得這起交通事故從根本上發生了轉變,升級為性質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

當貨車一頭衝進路旁的商鋪後,商鋪的老板在受到驚嚇之餘,不知道從哪裏掏出一支土製的獵槍來,對著坐在貨車駕駛室內還沒有緩過神來的司機就是一槍。

這種土製的獵槍就是那種在槍管裏裝上火藥和鐵砂打野兔的那種,雖說威力並不是很大,但是一旦被打中卻是非常的討厭。因為這種土製的獵槍的槍管裏,一次性可以裝填數十顆鐵砂,一旦命中後想要將鐵砂從身體裏取出來非常的麻煩。

九十年代初的時候,對於槍支的管理還沒有那麼的嚴格,這種土製的獵槍和氣槍,在民間的擁有數量並不稀少和罕見。

如果事情就到此為止,那麼這也隻能算是一起普通的傷人案,如果肯於賠償的話,甚至都有可能免於刑罰,最多也就是治安拘留,在拘留所裏住幾天的事。

但是商鋪的老板當時也不知道腦子裏是怎麼想的,在開完一槍以後發現,那個司機因為風擋玻璃的阻隔並沒有受傷後,又叫人將司機從車內揪了出來揍了一頓,並造成該名司機全身多處骨折。

如果不是事發地點就在路口附近,當時正在路口附近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的警察,及時的趕過來予以製止,並且將司機及時的送往了醫院,隻怕這名司機將會有生命的危險。

當這名交警讓參與進打人的幾個人,跟隨自己到交警隊錄口供的時候,那幾個人突然間將這名交警打倒在地。當這名交警死死地抓住其中的一個人的時候,那名店主居然再度端著土製的獵槍衝了過來。

雖說店主最終並沒有開槍,但是畢竟是用搶脅迫了警察,所以原本很簡單的一起交通事故,最終演變成為了開槍傷人並襲警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