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天路(2 / 2)

“太牛了,這兔子多肥啊,不用油!”

這下任鵬飛口水真的流下來了,吃完一個小饅頭就不吃了,沒想到他這後吃飯的也是有好處的,不然就沒有肚子了。

盛輝一邊撒調料,被飛起的煙熏的咳嗦了兩聲,問任鵬飛:“你跟王梓旭巡邏有啥發現沒?”

“沒有,這地方很窮,不過好像很太平。獵鷹的人呢?怎麼不見了?”

“吃完飯分隊長帶他們去前站了,估計他們晚上比咱們住的好,不用想了。”

“一周沒有回營區了,這叫什麼日子啊。”

整整一個星期,他們都在跟著維和部隊的工兵修鐵路,雖然他們不怎麼幹活,每天巡邏押運都讓他們疲憊不堪了,這和體力沒有關係,完全是忙碌的找不到北了。

任鵬飛脫下上衣,看著蹲在兔子旁邊的秦浩,笑著說道:“你至於麼,這玩意沒有一個小時根本烤不熟,你眼巴巴的看著有用嗎?”

“你懂什麼,我這是在禱告,為這隻兔子的往生!你個冷血動物!”

“那你把口水擦一下,禱告要虔誠一點。”

“哦哦……”

常銘也笑了,看著不遠處的鐵路說道:“這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修完,我們這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啊!我爸要是知道我到這種地方修鐵路來,肯定得把我罵死。”

“嘖嘖,這富二代的覺悟依舊很差。”

秦浩嘿嘿一笑,指著鐵路說道:“此情此景,我想唱首歌。”

“唱吧。”

“那是一條神奇的天路誒……”

“停!閉嘴!”

眾人連忙打斷,這調跑的真快到青藏高原了。

任鵬飛用匕首弄下來一塊看上去差不多的肉,嚼了嚼說道:“好像淡點,唉,湊合吃吧,總比生存訓練強。”

生存訓練的時候,有太多難吃的東西了。電視裏麵吃個老鼠都感覺是多麼惡心的事情了,其實那都是外行。真正惡心的東西就是蛇和泥鰍,還有上次他們吃的那個蝸牛,老鼠的肉那也算是美味了。

最惡心的就是泥鰍了,那骨頭雖然有嚼勁,但是那股苦澀的感覺簡直不是人吃的,最可怕的是咬在嘴裏它是會動的,所以你必須要去咬,不然到肚子李曼還會動,那種感覺別提有多酸爽了。

所以對他們來說,能用火烤的都是美味佳肴了,沒有什麼可挑剔的。

常銘低聲說道:“我白天押運的時候,看到一夥人拿著槍,不像是善茬的樣子,最近感覺一直不太好。”

“別想太多了,哪有那麼多的危險,我倒是沒有感覺。”

常銘搖搖頭,說道:“最主要的是我看到羅刹的手下了,那個大胡子是不會錯的。”

任鵬飛心神一震,問道:“你確定?”

“無意識記憶,你我都學過,我覺得我沒有記錯,我們當初就是為了追他才中了羅刹的計的,這個人是羅刹下麵的一個小頭目,最近好像在瓦烏這一帶非常活躍。”

“這事你告訴王梓旭了嗎?”

“嗯,他說沒有辦法去調查,我們又不是警察,隻能堤防一點了。”

任鵬飛點點頭,他明白常銘是怎麼想的,上次羅刹的栽贓陷害意圖很明顯,就是想把他們趕出這個國家,那就意味著現在維和部隊的行動是他所不希望的,不過他的意圖沒有成功,肯定會采取其他的行動。

常銘的擔心不無道理,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對方是在暗處,他們在明處,隻能靜觀其變。南蘇丹的麵積太小了,而他們都在這個國家活動,恐怕遭遇是早晚的事情。

說話間兔子已經烤的差不多了,最起碼已經香氣四溢了,眾人忍不住用匕首開始吃了起來,除了兩個腿差點,其他的地方都可以吃了,許久沒有吃到這樣的野味了,眾人的食欲大開,在這樣的一個夜晚也算是一種享受。

任鵬飛脫下軍裝外套,正好看到路邊站著一個小男孩,笑著招手說道:“奧巴(音譯)!過來!”

大概是這句英語全世界都會的原因,況且任鵬飛衝著他招手,於是這小子二話不說的跑了過來,看著他們火堆上的兔子流著口水,卻不敢上前,更別提開口要了。

常銘笑了笑,掐著小男孩的臉頰說道:“你小子屬狗的吧?聞著味來的!”

或許是看到常銘跨間的手槍,奧巴忍不住後退了兩步,目光也從那火堆上的兔子移開了,可以看的出來,他的目光裏充滿了恐懼。

“常銘你可真沒溜!嚇到他了!”盛輝拍開常銘的手罵了一句,而常銘則摸摸鼻子沒有說話,不再去逗了。

任鵬飛白了常銘一眼,用匕首切了一塊肉給小孩,笑道:“去吧。”

小男孩感激的一笑,抓起任鵬飛手裏的肉就跑了,那樣子生怕任鵬飛會要回去一樣。看到這個樣子大家都有點感慨,這麼大的孩子都應該快上初中了,可惜卻生在這樣一個戰亂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