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簽字逼宮(1 / 2)

小美遞過來的登記表上,就是金毛等人的供述,金毛三人敘述事發經過為自強高中的人因遊戲矛盾主動挑釁長橋二中的人,並且先動手打了自己一方的人,在引起混亂之後,仍然沒有收手,將自己的表哥李明華打得生死未卜,很可能已經當場死亡。

在經過剛剛120急救車的診斷之後,派出所這邊已經收到了那個組長,中年民警的通知,李明華處於深度昏迷,暫無生命危險,右手大麵積骨折,部分粉碎性骨折,判定致殘程度中級。

原本李明華作為一個癔症患者,家裏也給他申請了三級殘疾證書,屬於特殊人群,可以享受法律的一部分豁免權。如今加上了這個右手日後會喪失絕大部分行動能力,醫生判斷還要打上4-5年的鋼釘和鋼針支撐,恢複可能不容樂觀,殘疾等級頓時又上升了一等,都能去領低保了。

在這個大案沒有,小案不斷的治安點的記載裏,像這種程度的致殘案件已經屬於能夠申請刑警大隊出動的級別了,鑒於王陽明等人有等待警方到達的情節,屬於半主動自首,可以減免掉一部分檢方控訴。

登記表下麵還有幾頁紙張,是一份權利人告知書。權利人告知書裏麵記載了大部分的製式文案,少部分經過修改案發經過和人名地名,就變成了一份認罪書,隻需要簽字畫押,這個故意傷害致殘罪王陽明就逃不掉了。

王陽明心裏冷笑,雖然這個上麵並沒有玩什麼出格的花樣,但是也明顯回避了自己屬於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情節。

在很多時候就是這樣,當年的“某地麥當勞”當眾行凶案,很多圍觀群眾事後麵對采訪說出了心聲,不是不想去管,而是不敢管,如果說因為救人不小心傷到或者殺死別人,那麼事件最後怎麼定性,就顯得複雜了。

社會上關於道德的問題已經講的太多太多,扶不扶、碰瓷、乞丐開豪車等一係列社會現象,將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刷新到了冰點。

在這種大環境下,見義勇為就成了一種奢侈行為,甚至一度引發了電視台的暗訪錄製,用實際案例考驗路人的道德觀。遺憾的是,很多人連120電話都不敢撥,因為害怕被訛詐。

其實在高考加分項,還有一項見義勇為項目,如果王陽明能獲得這個加分項,那對於一年之後的高考都要輕鬆許多。

胖子等人也好奇地圍了上來,看到處理結果通知那一欄清清楚楚地寫著:“2001年9月22日早晨6-8點,於長橋鎮鴨子網吧發生學生聚眾鬥毆事件,嫌疑人王陽明帶領自強農場高級中學一幹人等,將長橋鎮第二中學李明光,李明華等人打傷。造成受害人李明光胳膊刺傷一處,受害人李明華(癔症患者,過往無主動傷害史)深度昏迷、右手大麵積骨折部分粉碎性骨折。特此通知,嫌疑人王陽明於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服從警方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進度。自強高中其他人等暫時等待學校領導以及家長過來處理。”

連上訴通道都沒有寫清楚,就隻是草草地給出了一個結論,甚至連審問還未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