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采訪稿丟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我幾乎顫抖著手一頁一頁精心地拍著,然後傳給了甄莉,甄莉確認收到之後告訴我不用回雜誌社了,讓我好好回家休息,連續五天沒有沾床,我已經要崩潰了,甄莉說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她了。我才飄飄蕩蕩地回了家。
老媽看見我要死不活的樣子,直罵老板沒人性,虐待員工,我想告訴老媽不是老板虐我,是我自己找虐,隻是一碰到床,所有理智都崩塌了,隨著睡過去,心頭放下一件大事的時候人總是會放鬆警戒。
我安穩地睡了一覺,然後興致衝衝地趕回雜誌社,正準備把手稿交給甄莉,羅琦卻冒了出來,口口聲聲指責我偷了她的手稿,她前兩天才拿到的手稿,今天卻出現在我的手裏。我一頭霧水,這手稿是怎麼來的,甄莉不會不知道,我基本上每天都會跟她彙報我的進展。麵對我責問的目光,甄莉偏過頭,不去看我。
老板站在羅琦的身後安慰她,說絕對不會讓偷了別人勞動成果的小偷得逞,要求我辭職。我有口難辨,唯一能作證的人就是這篇采訪稿的主人,莫白,我相信,此生我是再也見不到他的,盡管這樣,我還是跟老師聯係,希望他能幫我找到莫白,老師又任勞任怨地幫我聯係了莫白,他表示願意給我作證。
我開啟了手機的揚聲器,莫白字字清晰地說自始至終都沒有見過一個叫羅琦的人,確實是我歐米的采訪,我長輸了一口氣,然後隻待自己的清白能夠被證明,順便證明誰才是那個陰險狡詐的小偷。
不料,老板卻笑了笑,然後說:“歐米,你很聰明,居然能想到叫別人來給你做假證。”好了,真相大白,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公道,我歐米不過才進雜誌社,沒有人脈,除了甄莉,基本不認識任何高層,而羅琦不一樣,她人脈廣,甚至不止是傳媒界,商界也是又固定人脈,老板不可能為了所謂的公平保我而舍羅琦。
老板要求我辭職,並且答應會將以後三個月的工資一並發給我作為補償,我不傻,辭職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甘擔罵名讓羅琦逍遙自在,怎麼可能?甄莉是靠不住的,我隻能靠我自己。
我要求半年不拿工資,但是必須留在雜誌社,老板答應了,交代甄莉好好教我,扇一巴掌再給顆糖的戲碼不就是這些老板都愛完的嗎……
再後來,甄莉對我的照顧基本在全雜誌社都聞名,不為別的,她內疚,內疚讓羅琦知道了這件事,內疚沒有替我說上話,內疚讓我耗了整整五天,拿命換來的榮耀被別人輕易奪取,甚至還背上了偷別人東西的罵名。
當時的事情真相,除了羅旁觀者不知道,恐怕誰都心知肚明,沒想到羅琦居然還敢舊事重提,難道是希望博取老板的同情嗎?
既然舊事重提,我就不能讓它輕易過去,當年我初入這行,什麼都沒有,有的就隻是一股子年輕人特有的衝勁兒,現在,我不是以前的歐米,我不會再讓自己白受委屈。
“原本我是想讓這件事情翻篇的,沒想到羅琦你居然這樣不要臉!”我把藏在包裏多年的東西掏出來,砸在桌上,沒錯,我和羅琦部對盤不是簡單的同行相斥就可以順利解釋的,我恨羅琦,我甚至可以不和喬璐計較,但是絕不能放過羅琦。
我找過莫白,他替我書寫了一份證明書,並且附上自己的簽名,為了防止有人再鑽空子,蓋上了公司的印章,莫白的公司是大公司,印章自然是複雜到沒朋友,根本沒法仿造,我還是不放心,和莫白合了影,隻是這些東西我都一直放在包裏,沒有任何人看到,為的,為的,當然就是讓羅琦爬得越高摔地越重,翻過去?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