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是怎麼說的?人生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於別人我不知道,於我,隻有重於泰山一說,不論誰,不論是什麼生物,原本存在的時候就是有它本身的價值的,不是說由誰決定,由誰控製的。
年關,我和郝仁一起到了超市,怎麼說也要把我們的小窩裝扮得漂亮一點。
超市劃分出了年貨區,此時顯然已經人滿為患了,我的意見是先買別的,再來買貼紙一類,郝仁說:“做人要有原則。”不就買個年貨嗎,還扯上了原則問題,如果我此時不堅持我自己的意見,那顯得我多沒原則。
我說:“要不你去買貼紙,我去買別的?這樣比較快。”郝仁看了我一眼,再看了我一眼,最後才默默地點了點頭。然後在我目送下,鑽進人群裏。
見到郝仁順利進入,我也預備向後走,突然聽見郝仁一聲咆哮:“歐米!”我抖了兩抖,麵對這河東獅子吼,我抵抗力實在是低了一點,不知道郝仁這樣叫我是不是思念我甚,我終於費勁吃奶的力氣鑽進人群。
此處是賣年貨沒錯,此處又是人山人海也沒錯,錯的是,吸引這群人的不是貨架上那些琳琅滿目的商品,而是現在躺在郝仁懷裏,口吐白沫的女子。
我第一反應就是撥打120要求他們盡快出車,等我徹底走到郝仁跟前的時候,隨便拉了一個旁邊的小孩:“弟弟,你快去幫我找超市的姐姐過來。”為什麼選一個小孩子?小孩子聽話,讓幹嘛幹嘛,再者,小孩子不懂人情事故,不想有些人不懂側目,得我指令,那小孩直接從人群中鑽了出去,這也就是我選擇小孩的第三點原因,個子小,方便。
郝仁此時已經開始做一些常識性的急救措施,我張羅旁邊的人讓開,留出空氣流通口,暈倒的人最怕空氣稀薄,在人無意識的情況下,甚至有必要強行灌入氧氣。
人生處處是新聞,今日的事,完全可以發表成發人深思的一篇文章,中國人都有個通病,湊熱鬧的毛病是改不了的,現在社會上那麼多人,老人跌倒不敢扶,小孩受傷不敢救,就連朋友發來求救的短信也不敢信,為什麼?除了怕惹禍上身還有呢?我猜還有對別人生命的漠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便是肇事之後,也應該將受害的那一方即使送進醫院,把傷害減到最小,就算是天網恢恢,也總是知道酌情處理的。
郝仁從小接受的思想就是“為人民服務”,郝家老爺子也算是軍區裏有頭有臉的人物,對於孫子的教育絕對不會怠慢了去,在郝仁心裏,恐怕自己也是被定義成一個沒有軍籍的人民解放軍。
有些人呐,她總是想大眾施加他的善意,這種人就是好人,我想,郝家老爺子在給郝仁賜名的時候救是為著這個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