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顯不吭氣了。
前段時間孫若嵐跟他提過,如果明年她考上了大學,他的父母還不接受怎麼辦;能不能,奉子成婚。他當時一口就回絕了,安慰她,車到山前必有路,不能使歪門邪道。
“攜子逼婚”,應該屬於歪門邪道吧?
名不正、言不順。老祖宗定下的規矩,就是講究個“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個世界也就亂套了。
“媽,您說呢?如果孫若嵐大著肚子逼顯娶她,你會縱容她嗎?”陳浩淼把燙手的山芋,拋給了範雯萱。
“這個--浩淼,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孫若嵐是什麼人?陳有菜是什麼人?怎麼能把她們兩人,放在一起講?我要是你媽,肯定也建議你娶陳有菜,為什麼?因為你年紀大了,你們的孩子也大了,有菜又是個好孩子。她沒有爹娘管著,照樣考高中考大學。由此可知,她是個有毅力,自尊自強的好孩子。”範雯萱說。
“自尊自強--嗬嗬,媽,你用詞用得可真好。對,她確實是自尊自強,可是她不自愛,您覺得呢?而對於一個女的來說,自愛才是最要緊的。”陳浩淼說。
“哥,你這是大男人主義在作祟。憑什麼女的得自愛,男的就可以‘浪子回頭金不換’?”落顯嚷嚷道。
“你個小屁孩,你別老插嘴。我問你,什麼時候男的‘浪子回頭金不換’了?在好女孩眼中,曾經不潔身自愛的男子,很難洗脫他們身上的‘汙點’,會被永遠排除在她們的擇偶標準中。不說別人,就說我和你姐。你姐寧可一輩子嫁不出去,也不考慮我?因為她嫌我‘髒’,明白嗎?”陳浩淼說。
“我沒有吧……”落遇弱弱說。
“怎麼沒有?最近幾年,我表現好,你才開始對我態度好點。以前你看我的眼神,都是帶著鄙夷。其實,男女都一樣。誰都看不起對感情隨隨便便的人。選中一個人,就得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隨隨便便就牽手,然後一不對勁就分手,就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聰明的好男人、好女人永遠不這樣。我們要找的對象,自然是聰明的人。這樣,是對自己基因的負責任。”陳浩淼說。
落遇聽得,一個頭兩個大。這講的是什麼?
從一而終?
不是說,愛情最大嗎?
怎麼能鄙視那些,用情至深卻遇人不淑的人?
“哥,這都什麼年代了。不試,你怎麼知道誰跟你合適,誰跟你不合適?鞋子合不合腳,隻有穿過才知道。咱不能因為試穿過,就非得要人家買吧?”落顯說。
“我呸!談戀愛和買鞋子,能一樣嗎?鞋子,確實是穿上腳了走幾步,才知道合適不合適。可是談戀愛前,就不能先了解了解雙方的性情脾氣人生觀價值觀?急著牽手、接吻、上床幹嘛?”陳浩淼不客氣道。
“哥,你說得倒是一套一套的。敢情,小水是你跟有菜姐聊了幾句天,就生出來的?”落顯道。
“哎,你這孩子,能不能別老揭我短?我都說了,我當年太年輕了,不懂事。誰沒個年輕的時候?我現在懂了某些道理,可是世上沒有後悔藥了。那些道理,是我血與淚換來的。如果我一開始就好好工作,潔身自好,說不定我就是你姐夫了。你知不知道,我心裏有多悔?你還一個勁說我,你能不能同情同情我?”陳浩淼無奈道。
落顯被陳浩淼說得,話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他猶豫了下,說:“哥,我真覺得,有菜姐挺好的。當然,感情的事,真不好說。你是性情中人,非得講感覺。那,當我剛才在放屁。”
落顯這麼快就舉械投降,倒是叫陳浩淼有些遺憾。他還想跟落顯好好辯上一辯,以此來間接說服自己的父母呢。
“哥,有件事我不是很明白。你說,你不想跟有菜結婚,是因為你覺得她這個人隻能共富貴,不能共貧窮。你是做生意的。你怕哪天你生意失敗了,她帶著孩子跟著別的男人跑了。你不想讓自己淪為別人的笑柄,所以你不跟她結婚,對不對?”落遇想了想,問。
“對!”陳浩淼點頭。
“你說,叫常遠爸、琳媽不能為了自己的麵子問題,犧牲你的幸福,逼你結婚,對不對?”落遇追問。
“沒錯。”陳浩淼回答。
“那麼,如果你跟有菜結婚了,你破產的幾率有多少?”落遇問。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這事講幾率沒意思。就算是億萬分之一的概率,一旦真的破產了,就是百分百。”陳浩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