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子悔婚法官要回彩禮錢(1 / 1)

女子悔婚法官要回彩禮錢

女方悔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遭拒。近日,在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調解下,男方成功要回2萬元彩禮錢。

2013年11月,趙輝(化名)與張瀾瀾(化名)經人介紹相識,並於2014年5月訂下婚約。在女方父母的索要下,趙輝給付張瀾瀾彩禮現金14880元、價值7100元的“三金”、手機及照相機各一部。2014年9月,趙輝再次向張瀾瀾給付彩禮10000元。當趙輝向張瀾瀾提出結婚時,張瀾瀾表示雙方性格不合,不適合結婚。

事後,趙輝一家托人打聽得知,張瀾瀾父親已將其女說給了另一戶人家,趙輝遂托媒人索要彩禮和財物,卻遭拒絕。趙輝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張瀾瀾和其家人同意調解,當庭一次性返還給趙輝2萬元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