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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萬征婚失敗法院判還400萬

3份愛情定製服務協議、超過700萬元的投入,仍然沒能為劉輝(化名)找到心儀的姑娘。失望之餘,劉輝將婚介所訴至法院,認為受到欺騙,要求退還全部款項。然而,婚介所拿出一份審計報告,聲稱在劉輝身上花費近500萬元。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婚介所並未完全履約,酌定返還服務費400萬元。

2009年年底,年過四旬的劉輝到一家婚介所征婚,雙方簽訂協議,約定征婚成功後,劉輝支付年度服務費。所謂征婚成功,雙方約定以舉辦結婚儀式或領取結婚證為準,或者劉輝主動聲明服務成功。簽訂合同後,婚介所為劉輝配備資深婚姻顧問、專業心理谘詢師。為此,劉輝陸續付款共計706萬元,可征婚最終並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