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文野任由李夢玉拉著,他來到書房後,就在沙發上坐下了,而李夢玉也跟著他坐下了,“來,告訴媽媽,你怎麼知道賈寶玉和薛寶釵的?”總要先知道事情的緣來,才可以解決問題啊。
“這幾天,班主任要求我們看《紅樓夢》,所以我知道了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的故事。雖然我不喜歡賈寶玉這個人,但是我喜歡他可以跟自己的表姐妹,堂姐妹在一起的場景。”司徒文野說著。
“你是羨慕他可以跟堂姐妹,表姐妹在一起玩,還是羨慕他可以跟表姐妹結婚這件事情?”李夢玉抽絲剝繭問著。
這玩跟結婚,可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啊!
李夢玉相信,司徒文野還隻有十歲,他應該還不知道這玩和結婚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現在,自己一定要讓他清楚這是不同的兩個概念。要是他一直有這樣的幸福,豈不是慘了!
“唔……”司徒文野畢竟隻有十歲的孩子,所以他一時也回答不上來。
李夢玉也不急,“你就慢慢想,媽媽上網找些資料,讓你看看啊!”
司徒文野以他看書思考問題般嚴肅的想著李夢玉對他提的問題,而李夢玉也在網上找著她要的資料。母子倆個人,都很用功。
“你來看……”李夢玉指著電腦上的話:“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係血親、同胞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姊妹結婚外,對其他五代以內的旁係血親間禁止結婚的問題,作了從習慣的規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係血親結婚的規定外,又明確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結婚。此次修訂婚姻法對於禁止血親結婚的範圍沒有改動。也就是說,婚姻法禁止結婚的血親有兩類:直係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三代以內旁係血親。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李夢玉又將另一頁的網頁打開:“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州科學家現在在向人類近親結婚將生出不健康嬰兒的課題進行了挑戰。這一有高度爭議性的話題曾經一直在困擾著人們,在過去大家都一直認為近親結婚將生出畸形嬰兒,這些孩子患有多種疾病,比如心髒病,弱智,失聰,甚至失明等。2001年,澳大利亞一份發表在權威雜誌上的科學報告聲稱,親表兄妹結婚生出畸形孩子的機率是非近親結婚生出患病孩子機率的三倍。”
“這都是什麼啊?”司徒文野指著忽然跳出來的畸形兒的圖片,直接往李夢玉身後躲去。
“如果你跟天琪結婚的話,那麼,你們生下來的孩子就會是這樣的。”一頁的翻下去,李夢玉讓他看著,雖然知道自己很殘忍,但是也是為了司徒文野好。要是他一直鑽牛角尖,真想娶天琪的話,那麼,事情就會很殘酷了。她必須要在司徒文野的思想還沒有完全生根發芽的時候,徹底滅了他這個念頭。
圖片上的孩子,越來越慘,越來越恐怖,讓人看了心驚膽跳外,也使司徒文野放棄了要娶羅天琪的念頭,但是他最後還是說:“媽媽,我想保護天琪,就像天俊一樣保護天琪,可以嗎?”
“當然可以了!”李夢玉笑著說:“你們是堂兄妹,自然是要多親近,彼此間也要友好。你看天俊對你多好,每次有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都會記得買一份給你,而你呢?每次對他都充滿敵意,這是為了什麼?”
“那是因為他一直跟我搶天琪的注意力。”司徒文野不高興了:“每次,我都跟天琪好好在玩的時候,隻要天俊一出現,天琪就不怎麼理我了。”
“是完全不理,還是理得少了?”這又是兩個不同概念的想法。
“理得少了。”司徒文野這一次倒是很快回答了。
“那是因為血緣的關係啊!”李夢玉解釋著:“天俊和天琪是親兄妹,所以自然關係好一點,就好像你跟小寶貝一樣,你們是不是也更親一點?”
“對哦!”司徒文野點點頭:“隻要小弟弟來了,我就一定會先跟他玩,就連天琪來了,我也不怎麼理她的。”
“所以說嘛,你不能要求別人太多,而要求自己少一點。”李夢玉微笑著說。
“媽媽,那是不是就是古文所說的: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司徒文野調皮的眨著眼睛,樂嗬嗬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