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不要對人說三道四(1 / 1)

那些出言不遜或是習慣於含沙射影之術之人,在空穴來風的情形之下,大肆影射別人,這給不少的男女造成或一時或終生的傷害。

某天,在與一位朋友吃午餐的時候,一位熟人加了進來。我的朋友轉身對我說:

“我正在尋找一位助理記賬員。你認識哪位正直、可信的年輕人可以填補這個位置嗎?”

“知道”,我馬上回答,“我知道一位你需要的小夥子。”

“他現在失業嗎?”朋友問到。

“是的,但不是他的過錯,是公司倒閉了。”

“他叫什麼名字?”

“約翰?史密斯。”

“就是那個為布蘭克製造公司記賬的那個小夥子啊?”熟人突然插嘴。

“是的,正是他。”

這位熟人轉過身,對我的朋友說:

“我不認為你會需要他這樣的人,在大學時期,他與我兒子是同學,我從來都沒怎麼看重他。”

聽他這樣一說,我自然就火起來了。我轉身對著這位熟人,大聲地說:

“瓊斯先生,我認識約翰?史密斯。我知道他的為人記錄是他這個年齡段很少年輕人可以做到的。他為人善良正直,有很多值得尊敬的地方。若你知道他的什麼壞事,不妨說出來聽聽。”

這個熟人猶豫了,最後不得不承認自己從來沒有見過約翰?史密斯本人,隻是通過自己兒子知道有這個人,而且這還是幾年前的老事了。

我還可以舉出許多類似的例子,很多比這嚴重多了。幾年前,我的一位朋友不被一個為人尊敬團體的接納,原因是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沒能夠進行詳細的調查,沒有發現有兩個相同名字的人從事相同的行業,其中一人情操高尚,為人正直;另一個則是騙子。

不論是在大街上奔跑的車子裏麵、酒店、賓館大廳、俱樂部、辦公室、或是各種社交場所,你都會發現許多男女對朋友的一些含沙射影的言論,而且通常都是無憑無據,空穴來風。

一個明顯的事實是,我們不可能看每個人都很順眼,對人的某些偏見也是難以避免的。但我們在內心對某人有偏見是一回事,公開發表這種偏見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除非我們有足夠的證據或是當嫌疑接近事實的情況之下,否則我們是絕對不能影射別人。在後麵一種情況下,我們要坦白地承認,我們並不清楚,隻是我們猜想或是聽到有這樣一回事,並舉出所有的細節。這樣有疑問之人就可以得到比較明智的信息了。

許多中傷別人的言論都是語意模糊的,雖然隻是在黑暗中揮舞著匕首亂刺,還是會給別人造成嚴重的傷害。

讓人遺憾的是,關於懲治誹謗的法律仍不能觸及這些含沙射影者,因此看上去對他們還是無可奈何。但這些人難有耿直的朋友,也不會被人信賴。

做人,不要發出含沙射影的言論,不要說一些空穴來風的事情,不要對人說三道四,除非自己有充足的證據可以作為依據,自己所言不虛。謠言是經不起戳破的。

若一人不被人非議,那他就簡直沒有生存過。除非他是一個無足輕重者,可以對流言免疫。

許多優秀傑出之人因他們的朋友與敵人的檔次而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