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3章 金錢並非目的(1 / 1)

很久以前,有人曾把《聖經》的一句話修改成“若要有所得,得錢吧”!

這一相當危險的建議曆經多世,許多人將之視為為人的座右銘,為此,許多人獲得了成功,而不少人則隻能在墓碑上感歎良心的抹殺。

那些樂觀與富於思想的心靈,從他們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看到曆史的道路的演化一直通往沒有金錢的文明。在那個時候,將會出現比毫無生氣的黃金與易腐爛的紙幣更完善的交換媒介。

在《聖經》裏提到的所有罪惡(亞當的失足與其他少數罪惡之外)或多或少、直接或間接都是源於對金錢的喜愛。而當今我們法庭上的記錄更是可以為此提供不容辯駁的證據:金錢是滋生罪行的首要推動者,幾乎是當今所有罪惡的主犯或是同謀。

為了金錢,一個人傷害自己的身體,出賣自己的靈魂;為了金錢,在曆史上不斷上演父劫子、子弑父的醜劇;為了金錢,人們被迫去開墾貧瘠的土地;在金錢的力量之下,權貴之人不時成為政府的主人,掌握人類生殺的大權。

大凡有能力解決一般問題的人都會相信,或是感知到,在人類漫長的進化過程中,正義必將取勝,未來的文明之人與始終文明的上帝的正義,終將建立起公正、合理、平等、愛心的秩序與法律。若不能徹底消滅邪惡與大力弘揚善行,這是難以達到與維持的。那麼,隻有當人人都將站在上帝的審判席與人類的正義法庭之上,金錢的邪惡就將接受其懲罰。

但在今日,這種情況還要在未來久遠的日子才會出現。現代社會的金錢,有其好處與弊端,但仍將成為一個必要的因素,因此這還是我們生活與商業必需的一個要素。

那些真正成功之人都有各自的成就,無論這是體現在賺取金錢或是其他方麵,他們既為自己、也為別人帶來益處。這種人是富有的,不論他的口袋是有一美元或是一百萬;這種人是富有的,不論他是製鞋匠或是鐵路主席;這種人是富有的,不論他是職員或是大商賈;這種人是富有的,因為他盡己所能,為自己,為世界奉獻著自己的力量。

那些眼裏隻有金錢的人實為金錢之奴隸,除了是一大捆一大捆現金的保管者、管理者、花費者之外,他沒有自己的個性。他隻是一個守財奴,囤積著易腐敗的物品。其成功也是最低等的一種。

任何事物的價值在於其流通與有效的利用。

傑出之人、真正成功之人擁有那些真心愛他們的朋友,並不是由於他們的金錢;尊重他們,並非覬覦著其銀行的帳戶數額;他們擁有在人生的風雨中可以緊握其手的朋友,在你墳墓前留下真切而悲痛的眼淚。在他們的田地裏,他們竭己所能。就如同繪織成功的千萬條網格中的一條,做到最好的自己,承受生活的重壓。這些人不可能是生活的失敗者,必然會走向成功。他在塵世所存儲的抵押品在天堂的存庫裏永不貶值。在凡世播下的種子,在永恒的肥沃之土結出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