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為了等待最終的分手。
離開,為了把愛情慢慢消耗。
他們朝這個目標努力,
在每一次相逢裏驗收。
不愛了嗎?
已經不愛了嗎?
他們嘴在吻、心在問,
他留給她的電腦,她已經用得很上手了。
有時打開它,記錄心情,偶爾也寫信,不過大多時候,打開電腦隻是為了呆呆的想念他……唉,愛情讓她從一個小女孩往小女人的路途上走去。這很遜,她知道,但怎麼辦呢?隻能「唉」一聲後,接著還是想他。
這是他的電腦,交給她時,裏頭還放著一點東西。要不是離開得太匆促,想必他會一一刪除掉後,再讓她使用。幸好他來不及刪,不然她還能憑借什麼去想念他?當她不想寫信給他、不想打電話給他,卻又很想他時,就隻能看著這些了。
電腦裏放的東西其實不多,除了一些他用來寫論文的零星資料外,還有一些草稿、計畫大綱、統計表格等,都是她看不懂的商業用語。
其中比較讓她常打開來看的,是他寫的一份個人資料,資料並沒有填完,想來這是一份準備作廢的表格,三分之二以上都是空白,內容非常的乏善可陳;之所以會讓她勤於打開看,隻有一個原因--這裏有他的照片。
雖然隻是一張隨便拍來掃進電腦的大頭照,把他拍得好糊好醜,一點也不玉樹臨風,失真到一種難以想象的境界,但至少認得出來是他,就很夠了。這張照片每次都會讓她有無限的想象與猜測,想著他一定很討厭拍照吧?他太過注重隱私,又長得太體麵,就算他一心想低調,台灣的八卦媒體也不會放過他?應該是為了預防後患,所以他把自己的照片都弄成這樣,不求寫實,反而愈醜化愈好。
他很忙,雖然希望她常常寫信給他,但他並沒空做回信這樣的事。他當然還是會回信,隻是信件的內容言簡意賅到像是上司對下屬下指令。
這男人第一次回給她的信,已成了他接下來每一封回應的模式,讓她信愈寫愈無力,覺得他回一封信跟回一百封信都一樣,不可能會出現令人驚喜的內容,所以信也愈寫愈懶了,最後寫成流水帳,也實在不能怪她。
她是不知道別的情侶通信時是怎樣你儂我儂的啦,但像他這樣的回法肯定很有問題。
記得她寫給他的第一封信是這樣的--
靖遠:
今夜有點失眠,為了入睡,決定讀點詩。
這本詩集跟愛情無關,但我還是想到你。失眠的災情更加嚴重,我猜再這樣下去,我可能得請醫生開個助眠的藥給我了。
所以決定起來寫信給你,雖然你現在可能還在飛機上,而我這麼快就寫信給你,顯得毫無矜持,我應該讓你等更久,讓你更思念,然後姍姍來遲的信件才送進你等待已久的信箱裏,我甚至不該是先寫信的那一個,聽說。
好啦,我想睡了,晚安。
對了,順便問一下,你這台電腦裏有一些檔案,我該寄去給你嗎?
藍
他的回信很快,在兩天之後。
藍:
一、出門在外,不要隨便請醫生開藥,若-需要安眠藥,我寄給。
二、不要道聽途說。
三、結果-還是睡了,所以-不需要安眠藥。晚安。
四、不必寄,不是重要文件,-可以刪掉。
靖遠
嗯……她可以理解,在他精英教育中,定是沒有「抒情文」這方麵的訓練。可是一個看起來這麼聰明機敏的男人,寫起信來怎麼拙成這樣?要不是對他有一點起碼的信心與基本的了解,這種冷冰冰硬梆梆的回信內容,還真難讓人相信他是在寫給情人,而非下屬。
漸漸她不大樂意寫信,那就偶爾打個電話吧,她後來想。
可是她忘了他很忙。給了她六組電話號碼,除了他家裏的,還有公司裏他的私人專線,反正是他會親手接的私人電話就是了。但號碼雖多,卻無一可用,因為不管打哪一支,通常都是在沒人接的狀態下,曾經有兩次她很幸運的打過去時,他正好在。可是打通過後反而成了她從此不愛再打電話給他的原因。這方麵的第一次,她也記得很清楚。那時,終於打通時,她非常開心--
「靖遠,我是羅藍!」她歡喜的叫。
「嗨,藍-有事嗎?」
有事才能打給你嗎?突然意興闌珊起來。「沒事。你在忙?」
「我們還有四分鍾。」
「如果我的話超過四分鍾呢?」話筒抓得好緊。
「那我將趕不上那班即將飛往墨西哥的飛機。」
「你忙,再見。」掛掉。
後來他抵達墨西哥後馬上打電話給她,兩人沒聊多久,而他的助理卻已敲了他房門無數次加以催促,知道他得馬上出門,他的行程滿到根本沒有私己的時間去兒女情長,他們連說話的時間都是勉強擠出來的。
雖然有點遺憾,但她很諒解。他對事業有遠大的野心,早就說過接下來數年他將不會有自己的時間,怎麼可能因為現在多了一個愛人便改變主意去「從此君王不早朝」起來呢?他不是這種男人,至少現在不是,他有淩雲壯誌正待施展。
他給她很大的自由,完全支持她的理想,放棄要她守在他身邊的念頭。而在第一通電話之後,她也領悟到了自己必須為這段感情付出什麼--體諒他永遠都在忙,就算常常找不到他,還得相信這樣的愛情可以繼續下去。
可是,關於愛情……
這是一場沒有勝算的愛情吧?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深深明白想經營這段情感有多艱難。莫靖遠可能打一開始就全盤考慮過了,所以才說繼續交往下去是唯一解決掉這個困境的方法,而她卻後知後覺到打過電話才知道--繼續,是為了求取一個真正的結束。若是有夢幻的結局,反而是一種意外。
愛情,是一場耗磨的過程吧?相愛了之後,等的就是誰先不再愛誰。雖然口口聲聲說著天長地久,但實情就是這樣,就隻是任等待不愛了的那天到來而已。
他一直在等這天是吧?也許她也是。所以複合。
與其分手分得不幹不脆、藕斷絲連、牽牽念念,還不如交往到底,至少會有結束的一天。
相愛,是因為著迷於對方的優點;不愛,就是把對方的所有缺點都看透,並且不再忍受。
以前她不會想那麼多,隻要純粹的想他就夠了?但現在一想起他,感受卻是複雜萬般,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收拾。
給他打電話、給他寫信,是覺得情侶間應該是這樣的吧?雖然不確定,但因為思念他,就做了。但後來發現如果這種事做得太頻繁,隻是給彼此找麻煩罷了。找不到人的一方,與被找的一方,若是時間沒法配合,簡直是找氣受了。
所以當她結束了南非這邊的工作,因為家裏要求,所以打算回台灣一陣子時,心裏同時也重新定位好她與莫靖遠之間的分寸。黏膩或許適合每一對戀人,但肯定不適合他們;她也不要讓自己淪為那樣的女人,為了成就一份愛情而自暴自棄,隻會成天對男人的行蹤態度斤斤計較。所以,就算他們是戀人,也不要改變生活方式。寫信或打電話的事,都不必刻意,想到再做就好了。
飛離南非的前一天,她給他寄了封信,信裏隻提及南非的工作已經結束,會先回家一趟。除此之外,沒有其它的話了,連思念也不說。她再度像隻飛走的鳥,回到她最愛的天空。不過這次不隻給了自己自由,也給他自由。
以他們現在的情況,這是最好的方式。她想。
「瞿曇,未來一個月之內,我有沒有空檔?」莫靖遠盯著電腦螢幕,公事交代到一半,突然對一旁正在做速記的特助問道。
「你沒有。」那名姓瞿曇的男子想也不必想,直接回答他。
「台灣那邊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回去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