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芸接下來的報仇計劃,進行的很不順利。
兩個人,一個媽媽桑,一個老男人,這些年下來,過的都是風生水起。
媽媽桑雖然年紀是大了點,但是她卻是確確實實有一張巧嘴,這些年來把夜場管理的很好,被上麵的頭頭看上了之後,提拔她做了夜場的二把手,雖然說她還是個媽媽桑,但是實際上她的權力是大了很多,她有權調動夜場的所有人員。
而且,好死不死的,她讓一個老富翁看上了。
富翁是賭博起家,喜歡玩,喜歡到夜場這樣的地方,又一次巧合,媽媽桑為富翁喝了一杯下了藥的酒,雖然是沒出什麼大事,但也算是對富翁有著救命的恩情,因為當時媽媽桑喝下那杯東西的時候可是除了下藥的人之外誰也不知道裏麵放了些什麼,萬一就有毒呢,萬一就出了人命呢。
所以說,媽媽桑的這個行為是變相的救了富翁的命。
富翁雖然是愛玩,混跡賭場多年,但是這麼多年來,還真的是除了那個為他擋子彈死的原配以外,沒有一個女人能為他付出生命,她們口頭說著可以,可是最後實踐的時候卻是沒有一個人敢去做,除了媽媽桑。
富翁就這樣被套牢。
不過裏麵究竟是不是蓄意為之,除了媽媽桑,誰知道呢。
畢竟根據沈芸的了解,媽媽桑那個人,最是愛錢愛勢。
再說老男人,那個人還真是命大,當年被砸了兩下都沒死,而且還竟然能夠一路升官發財,現在算得上是財運亨通事業有成。
哼,沈芸笑了小,還真是老天爺不開眼啊。
她去換了身行頭,換了個淺色的連衣裙,畢竟大紅色,雖然能夠遮住血液的顏色,但還是太過引人注目。她想了想,想了很久,也沒有想到一個真正好的去對付這兩個人的方法,最後她決定,還是蹲點等人幹掉。
首先,是媽媽桑。
媽媽桑雖然現在算得上是有權有勢有錢又有金主,但是她表麵上看上去還是那麼的平易近人,畢竟她怎麼說也都是做著皮肉買賣的,對著那些主顧可不得和顏悅色。
就算是她現在有金主護著,可是以後呢,按照男人的性子,誰知道幾年後又是個什麼樣子呢?!
還是靠自己讓人覺著舒服點。
所以被金主包養的媽媽桑表麵上看上去還是和原來一樣的模樣,一點都沒變的樣子。
但是穿金戴銀鑽石之類的東西,她可以一樣都沒有落下。
沈芸觀察了兩天,發現媽媽桑在每晚七點半到八點的時候會自己一個人去公園遛狗。
她的那條狗,五米以外生人勿近,一有人靠近就會亂叫,所以媽媽桑也沒特別擔心自己附近的安全問題,她相信她的狗寶貝一感覺到危險就會叫出來。
保鏢都跟在十米開外的地方,遠遠的守著,以防外一狗叫。
但是沈芸是不怕的。
她記得這條狗,這是媽媽桑最愛的那條狗,她還抱過的那條。
她記得這條狗是不害怕她,甚至是有些喜歡她的。
那麼既然是抱過的話,自己也算是個“熟人”了吧。
所以沈芸嚐試著靠近,她發現狗沒叫。
沈芸在媽媽桑倚在涼亭休息的時候動的手。
媽媽桑多年來的養尊處優,一點也沒有反抗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