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初見他(1 / 2)

侯遠靳是被侯明翰抱回去的第九個養子,養到十四歲的時候,侯明翰突然給了他一個任務。

他要去一個叫桃南鎮的地方,見一個叫阮明鏡的女孩子。

“義父,她長什麼樣子?”

按照慣例,不管誰出任務,都會得到一張當事人的照片。

“你去了就知道。”侯明翰沉默片刻,手裏握著兩個文玩核桃,核桃碰在一起,發出渾厚越清的聲音:“我沒有她的照片。”

“我見了她之後要做什麼?”沒有照片也不算什麼稀奇事,侯遠靳想了想,又問起任務內容。

“之後?之後你就陪著她在桃南鎮生活,沒有我的命令,你不許離開她一步。”

侯明翰麵色不變,沉靜中透出威嚴。

義父這個任務有些古怪。

讓他去一個陌生的地方保護一個陌生的女孩子,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他不敢猜測義父的內心,隻是有些疑惑。

義父不是一個古怪的人,卻是一個威嚴的人,侯遠靳一年之中見不了他幾麵,隻要見麵就說明有任務。他不是最得寵的那個養子,老三和老七才是,也許是因為前麵的八個哥哥都是侯明翰從小養在身邊的,唯有他是長到五歲抱回來的。都是孤兒,可是孤兒也分親近疏遠,他不得寵,就沒有見義父的自由。

他不想辜負義父,每一個艱難的任務他都完成的近乎完美,然而他還是孤零零的,沒有人誇獎他,也沒有人責罰他。有一次他奉命去給義父的商業對手送信,那人性格魯莽,看了信大發雷霆,狂怒之下派手下追殺他。雖然在保鏢的保護下僥幸逃脫,可是腿受了傷,一瘸一拐的,被義父看見。

“你既然已經拿出了槍,為什麼不開槍?”

義父那時問他,聲音很冷淡。

他回答:“槍壞了。”

周圍一片寂靜,義父高高在上,他的腿還在流血,血流了那麼多,幾乎讓他暈厥,可是他站的筆直,對那道威嚴的目光視而不見。折磨並未結束,義父當場解開他的槍,槍是冷的,槍口對著他的眉心,那冷漠的銳利幾乎要刺入他的骨髓:“再說一遍!”

他知道義父生氣了,可是他還是回答:“槍壞了。”

“當著我的麵撒謊,你就不怕我真的開槍?”

“怕,可是我沒有撒謊,義父。”他仍自鎮定。

隻聽“噠”的一聲,爆破聲在空氣中炸開,微微氣流帶著硝煙的味道鑽入鼻孔,淡淡刺激著耳膜,心髒是跳動的,血液卻凝固了,瞳孔放大,毛孔張開,好像靈魂飛出了肉體,一瞬間,他失去了所有的感知,猶如雕塑。

良久,耳邊有熱流緩緩流下,那絲絲麻麻的溫暖喚醒了他,伸手一擦,是血。

鮮紅的血。

子彈是擦著耳朵過去的,打在身後不遠處的白牆,留下一個黑色的小洞。

他的嘴巴很澀,很幹,望著義父,什麼也說不出。

義父搖搖頭,冷漠的臉浮起一絲莫名的笑容:“明明怕成這樣,還是不肯躲開,你在賭我不會開槍?可惜你輸了。遠靳,你不開槍殺別人,別人就會殺你,槍口下不要有別的心思,否則不僅保護不了你想保護的人,還會害了你自己。”

義父說完,將槍丟在他懷裏,轉頭對手下吩咐:“今天跟著九少爺的人全部殺了。”

侯遠靳打了個激靈,脫口而出:“為什麼?”

“因為他們既不能護你周全,又不能讓你殺人自保,留著,也是廢物。”

是的,侯遠靳不會殺人,他長大了,可仍然沒有學會殺人,盡管他的槍法百發百中,若想打人的眉心,就絕不會打中鼻子。射擊板的中心被打得密密麻麻,沒有一槍在三環之外,可是他仍然不會殺人,甚至沒有拿槍指過別人。

義父大概是對他失望,所以才不願意見到他罷。

其他八個哥哥手中都握著人命,殺人就跟殺西瓜一樣,眼睛眨都不眨,凶狠勇猛,心硬似鐵,對涉及黑白兩道的侯家來說,他們才是最值得保留的力量,最寶貴的存在。義父賞識這些養子,毫不意外,然而唯獨最小的那個養子,本該成為他的得力門將,可惜不會殺人。

一個不會殺人的養子,早晚會是棄子。

侯遠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棄子。

義父派他去桃南鎮,是不是隻是一個借口,好讓他遠遠離開侯家,別汙了他的眼呢?

如果真是這樣,也沒有什麼。

是他不爭氣,讓義父大失所望,心冷如灰。

侯遠靳帶著這樣的想法,匆匆離開侯家,頭也不回。

他不知道,侯明翰那時站在二樓注視著他的背影,搖頭苦笑:“少年人的倔強與偏執啊,明明氣得要命,卻一言不發,真讓人無可奈何。但願,他與小鏡能……”

說到“能”的時候,侯明翰住了口,微微一笑。

到達桃南鎮的那一天,剛好遇上大暴雨,侯遠靳胸中鬱悶,執意冒雨前行,手下提出避雨也被他駁回,他想趁著這一場大雨,把他心中的那些雜質全部衝刷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