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真的想走,想不顧名義上的那份責任,拋開王夢露的死活,和林思媛遠走高飛。可是她告訴我,讓我去訂婚。
老實說,那個時候,我真的是恨的。我恨林思媛怎麼能這麼狠心,我恨她不願和我同步。
我恨的多麼可恥,恨得多麼可笑?
在酒莊看到林思媛時,我的心情是沮喪的,她站在王俊熙的身旁,低垂著雙眼,臉上沒有任何波動。
那一刻,我真的好想抱住她。
因為妒忌,因為喜歡。
在走廊上,林思媛問我關於露露的事情,我隻是搪塞了兩句,並沒有多說。可是沒想到,她居然真的去查了。
露露從電梯上摔下來之前,我看到林思媛給了她一巴掌,老實說,我沒見過這樣的林思媛。
露露剛被送到醫院的那幾天,她還一直告訴我,是林思媛將她推了下來。
實際上,我不信。
她連一隻田雞都不敢吃,會做出那麼殘忍的事情嗎?不,這絕對不可能。
林思媛的那一巴掌,打的我很疼。
算起來,自從三歲之後和那個女人分開之後,基本上也沒有過任何的聯係,在我看來,她找了幾個不錯的男朋友,事業上升,不缺錢,不缺愛,還算過的不錯。
知道她過的不錯,我也放心了。
可是每次和她見麵,還是會想到爸爸臨走前麵上的表情。那股恨意一旦燃燒,我就清晰的認識到一點,我,是一個被親生母親拋棄的孩子。
憤怒一旦燃燒,我就想拉著她一起死。
所以,那份錢,我是不可能給她一分的。
隻是我無法容易,我最在意的林思媛,為什麼要在她的麵前,給了我一巴掌。正如我無法理解,我要拉著林思媛離開時,她對我說,去訂婚吧。
理解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林思媛才離開一周,我便想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責任。
對待露露,我有責任,對待她,我也有責任。而林思媛,對於她,去已經虧欠太多。
她希望我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她告訴我,親情是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割舍的,林思媛讓我原諒那個女人,隻是因為,那個女人,給了我生命。
縱使再恨,她也是給了我的生命。
和林思媛在一起,我學了很多。
她的成熟,善解人意,讓我懂得了一個男子漢該有的行為,也讓我體會到了,從未有過的家的感覺,家的味道。
可是對於這份愛,我是愧疚的。
如果早一點跟露露撇清關係,想必她也不會受傷。她的離開,是因為我的選擇。
我在王俊熙麵前一直是自卑的,我喜歡他睿智,卻時常用發怒,來掩飾我的不安。
我想,如果他呆在她的身邊,她應該是幸福的。
而我,我不配。
我的猶豫,我的自大,我的不安,都已經傷害了這個女人。
我們認識的時間不久,她卻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什麼是付出,什麼是……愛。
在她走的那一天,她給我打了無數個電話,可是助聽器沒帶,所以沒有聽到。我想很多時候,還是跟命運這玩意有關。
一直不肯承認,在那場車禍裏,我成為了可憐人。
她發的信息,我能夠第一時間回。她說的每句話,我能夠第一時間聽到。即使聽力越來越弱。卻依然能夠明顯的,捕捉到那個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