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知恩不圖報,人情長不了(1 / 1)

付出不應企求回報,但也不應該滋長惡習。

梁先生在一家出版社工作,因為初入此行,印刷廠沒有熟的,朋友介紹一家印刷廠給他,梁先生就和那位印刷廠的陳老板合作。

為了減少聯係上的麻煩,梁先生把印刷、定紙、分色、製版、裝訂所有工作都交給陳先生包辦。

事實上,陳先生的印刷廠隻有印刷一項業務,其餘部分都要轉包出去。當然,陳先生也不會做白工,轉手之間,他還是賺了二成左右的差價。

幾年過後,梁先生才發現他因為怕麻煩而多花了很多錢,同時也因為出版社的經營已上軌道,人員也增加了,於是把給陳老板的業務,除了印刷之外,全部收回自行發落。

誰知陳老板勃然大怒,說梁先生沒有“道義”,梁先生向朋友抱怨:“要給誰做是我的權利,難道我這樣子做錯了嗎?”後來他就不再和陳老板合作了。

梁先生當然沒有錯,不過如果他對人性有進一步的了解,就不會向朋友抱怨了。

類似的故事並不少見,隻是“內情”稍有不同而已。碰到這樣的事雖然很無可奈何,但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仍有值得討論之處。

首先,陳老板賺取轉手的差價雖然合情合理,但梁先生停止和他的合作卻與“道義”無涉,買賣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去”。問題是,陳老板把轉手的差價當成“理所當然”的利益,梁先生不再和他合作,他因此而產生了利益被剝奪的感覺,本來可賺一萬現在隻剩下五千,心裏無法適應這種失落,於是便起反感了。不過人總是這樣,你給他好處,久了他便認為你給他好處是應該的,一旦不再給,便認為你失去“誠信”,沒有“道義”了。

曾有一行政機關首長發現這樣的事:前任首長違反規定,挪用一筆巨款作為手下的變相“津貼”,新首長上任後,發現此事不妥,便予以停發,不想手下反應激烈。白得的利益不動心的很少,“得而複失”又不動氣的更少,這也就是商界“停止合作”也跟著“停止友情”的原因。麵對這樣的人性反應,若事先有所了解,就不會慨歎人心不古了。

其次,梁先生終止和陳先生的合作無疑是正確的決定,因為二人有了不愉快,站在梁先生的立場,大可不必太勉強自己。倒是陳老板應自我反省——賺取外包部分的差價是“多出來”的,印刷方麵的利潤才是他“理所應得”,麵對梁先生的新決定,他應感謝梁先生,並表示願意繼續提供更好的服務才是,結果他不做此想,反而以抵毀來回應梁先生的決定,導致連印刷的生意也飛了。因此我們可以了解一件事,麵對握有權力的一方時,“理所應得”的利益是不能用激烈的手段去爭取的,因為師出無名,理不直氣不壯,也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堅持使用激烈的手段,必敗無疑;而且不但爭不回多出來的好處,連原有的好處也會失去,因為對方有權力。事實上,陳老板要保住印刷部分的生意也是很難的,因為他的“轉手利潤”讓梁先生有“受騙感”,惟有停止一切合作才能彌補他自尊受到的挫傷;對陳老板來說,也隻能盡量以低姿態來“撫慰”梁先生的自尊,或許這樣還有一點效用。

梁先生和陳老板之間“翻臉”是一種遺憾,但做生意事關企業生命,該“翻臉”還是要“翻臉”,你不“翻臉”,別人還笑你是傻瓜。倒是平常與人相處,對於“好處”的給予要有所講究,否則反而會對人際關係造成傷害,這一點和做生意“翻臉”的“利害”是不大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