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不能因弱而力怯,不能因強而出頭(1 / 1)

太剛則折,太柔則廢。欲剛,必以柔守之;欲強,必以弱保之。

世界上的事物不可能是完全均衡的,任何一種新生力量都有一個由弱及強的過程。當你處於弱勢時,要忍住急於求成的心理,不要過於暴露自己,借著良好的外界形勢,壯大自己的力量,以達到強大自己的目的。相對而言,強者也不能恃強淩弱,不能因為自己力量強大,就貪心不足,仗勢欺人,對他人欺壓、敲詐,時時處處顯示自己的強大,這是不能忍強的表現。

在人際交往的社會中,那些謙讓而豁達的人們總能贏得更多的朋友;相反,那些妄自尊大,高看自己,小看別人的人總會引起別人的反感,最終在交往中使自己走到孤立無援的地步。

在交往中,任何人都希望能得到別人的肯定性評價,都在不自覺地維護著自己的形象和尊嚴,如果他的談話對手過分地顯示出高人一等的優越感,那麼無形之中是對他自尊和自信的一種挑戰與輕視,排斥心理乃至敵意也就不自覺地產生了。

在一般情況下,忍住顯示自己才智的欲望,可以獲得更多的才能,保持不自滿的心態同時也可以避免因為炫耀自己的才能而招致他人對自己的嫉妒。嫉賢妒能,幾乎是人的本性,所以有才華的人會遭受更多的不幸和磨難。

作為強者,不能因其強就居於主位,不尊重他人的意見,事事要求別人服從自己,按照自己的意誌行事,而應該注意保持和發展自己的強勢,盡量掩飾自己表麵的強壯,而達到真正的強大。

反過來講,在處於弱勢時,也不能因弱而心虛力怯,一旦讓敵手抓住你的弱點,攻擊起來,你隻有一敗塗地。因此,本身能力不足時,就不要想“出頭”。“大勢”不佳,“人勢”不足時,就不要想“出頭”。不強出頭,自然可以降低損傷,可以和旁人維持和諧的關係,也可以通過冷靜的觀察,把握大環境的“脈搏”,等各方麵條件皆已成熟,自然便可“出頭”。

有時你還需要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鬥爭。本來,以積極手段為自己爭取權益,是百分之百應該的。可是若過於看重求勝,死守立場而忽略了對雙方更有利、更重要的事情,實在劃不來。

試想想,如果你希望加薪,卻以強硬態度迫使老板這樣做,即使如願,但雙方關係因此惡化,以後你想還會有升職的機會嗎?何不努力工作,讓老板知道你的重要性,再告訴他另一家公司正希望你跳槽。這樣,老板自然會主動給你加薪。

其實,人隻要有能力,又能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別人自然樂意拱他“出頭”,因為拱他“出頭”,一可做人情“投資”,享受他“出頭”後的人情回饋;二可使自己的生存圈子單純化。這個分析是絕對合乎建立良好人際關係法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