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和渠道的碰撞與雙贏
傳媒視點
從互聯網門戶時代開始,長久以來,互聯網版權保護問題一直陷於剪不斷理還亂的尷尬境地。分發內容的渠道服務者,例如沒有采訪權的新聞門戶網站,借助渠道的優勢和強勢,以相對廉價的方式,集納了海量內容,吸引大量點擊由此獲得廣告收入,以及由“用戶經濟”所帶來的其他增值效益。移動新聞客戶端,作為移動互聯網時代新的渠道擁有者,隻是開始對傳統媒體乃至互聯網門戶網站內容的新一輪淘金。而像“今日頭條”這樣在技術上、形態上有創新的信息智能分發工具,確實也在短時間內就獲得了較高人氣,具有了平台規模和渠道效應。
互聯網時代,以傳統媒體為主的內容生產者,在吐槽門戶新聞網站“盤剝”行為的同時,仍然長期忍受。原因除了希望借力網絡擴大影響、依靠合作形式售賣內容增加收入,以及媒體需求不同導致的維權聯盟不夠硬氣之外,深層次的原因其實是在互聯網等新信息技術潮流麵前,堅持“內容為王”的原創者對是否需要轉型、如何轉型尋找發展新模式,仍然看不清楚或是舉棋不定。
毫無疑問,“今日頭條”引爆的這次版權保護爭論,背後存在傳統媒體等內容生產者感到再一次被傷害和被侵占的因素。但如果收起對技術革新的恐懼,撥開迷霧,就會發現,技術不僅僅是破壞者,還是建設者,內容原創者的前方其實是一片藍海——通過技術創新,無論是微信公眾賬號還是移動新聞客戶端,渠道獲得的技術門檻和成本在降低,反而更加凸顯內容的價值,更顯得稀缺和珍貴。立足自己的優勢,內容生產者如果能借助新技術和新渠道,發揮創新創造力的舞台將很大。
要解決問題,使碰撞的結果不是各添傷痕而是另有一番新天地,需要對話的基礎和共同的價值追求。這就需要在尊重版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循技術創新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尋找到雙方創新的最大公約數。因為,無論是內容原創者還是渠道擁有者,適應時代發展的創新追求,在雙贏的前提下使得雙方價值最大化,或許是打開困局的一把鑰匙。
(餘建斌/《人民日報》20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