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2 / 2)

趙啟俞見霍公子隻看著他的字不說話,滿心覺得這是小輩被他的字跡鎮住了,果然還是太年輕呀,像他這麼才華橫溢的人,果然還是太少了,不過就憑這小子那手漂亮的鋼筆字,他還是很樂意提攜一下後輩的,所以:“咳咳,你覺得如何?”

霍公子看看趙啟俞,又看看字,斟酌著道:“這,這是···您初習字時所留下的筆墨麼?果真很有紀念意義。”

“初,初,初,初學?!!!”

不怪霍公子這麼想,作為一個書寫都是用毛筆的古代人,他看趙啟俞這幅字,就跟咱去看一年級,額,不是,跟咱去看幼兒園小盆友的字是一樣一樣的,要怎樣眼瞎,你才能讚一句風骨絕佳啊。

當然,館長大人聽到霍公子這話,也沒有立刻心碎成一瓣瓣啥的,畢竟,他的字還是被很多老頭子認可的麼,沒理由因為一個毛兒都還沒長齊的小子泄氣,而且,今天他帶這幅字來,本就是用來拋磚引玉,額,拋玉引磚的,絕對沒有任何炫耀的意思。

於是,趙啟俞拿出筆墨紙硯,有幸得見霍公子下筆,館長大人旁觀時的想法大約是這樣的:嘿~小子還說我的字是初學,丫的自己連正確的握筆方式都沒掌握,有資格說我咩?有咩?

趙啟俞見霍公子握筆沒按五指執筆法,也不講究枕腕、懸腕、懸肘什麼的,直覺這人是個渣,但當霍公子的筆觸落於紙上,館長表示,這毛筆這麼聽話不科學!等霍公子的“觀雨聼雲”落下最後一筆,館長大人表示,兩幅作品擺一起確實是高低立現,特麼的,他那字還真像初學的!

炫耀不成,反被打臉,問趙啟俞什麼感想?額···辣真是太特麼好了!他一定要把這字拿去給那群老頭子看,從此以後他就能清靜了,禍水東引什麼的,做這種事做得不要太熟練!

於是,被趙啟俞有心討好的霍公子被請進了隔間,館長的辦公室也不是特別大,但好在麻雀雖小,五髒俱全,銀狐進去直接就跳上了沙發,然後龐大的身子縮成一個球,額,特意把旁邊兒的位置留給霍公子的說。

於是,下午霍公子的手除了翻書外,還多了一項工作——給銀狐順毛兒,從頭順到尾,偶爾看書看得入神停手,那隻銀狐就湊過去開始蹭蹭,啥,不肯把手交出來?

狐有招兒!首先,會有一隻爪子出現在書頁上,以一副不可抗拒的姿態直接把書推遠,然後,大頭湊過來,近距離出現在霍公子的視野裏,快看我圓滾滾的臉!快看我萌噠噠的眼!你怎麼忍心拒絕?

什麼?看著沒感覺,那就看到有感覺再說吧,反正不給順毛兒,就不讓看書,霍公子倒是想直接把某隻推開,但以他現在能徒手斷鎖鏈的力氣,居然也無法推動狐狸分毫,無奈之下,霍公子隻能妥協,也不過是順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