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王大元為黃老板接單(1 / 1)

王大元中了兩次“大獎”,以為自己的運氣很好,就加大賭注,繼續買“碼”。但連買了七、八期,都沒有再買中,把原來贏來的買樓剩下的3萬多塊錢輸了個精光。他不得不聽從孫老板的建議,象別的接單人那樣,每期抽到多少“水費”,就賭多少。

隨著買“碼”隊伍的不斷壯大,王大元接到的“碼單”越來越多,抽到的“水費”也越來越多。最近幾期,他每期接到的“碼單”超過3萬塊,抽到的“水費”超過1500塊。他老媽替他算了一筆帳:一個星期開三期“碼”,每期能抽到1500塊“水費”,一個星期他就能賺4500塊。一個月四個星期,他能賺18000塊,比國家主席的工資還高。

他老媽替他算出這筆帳後,就勸他安心接單,不要太貪心,不要再買“碼”了。但嗜賭成性的王大元沒有聽從老媽的勸告,仍然賺多少就賭多少、花多少。偶而“中獎”,他就把“獎金”交給老媽,沒錢了又向老媽要回來。

6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王大元和一個賭友到e縣縣城裏泡吧(酒吧),經賭友介紹,認識了一位姓黃的地下六合彩莊家。這位黃老板原來是搞建築的,後來覺得坐莊賭六合彩更容易賺錢,就改行當起了e縣地下六合彩的一個大莊家。

黃老板聽說王大元替孫老板接單,隻得5%的“水費”,就請王大元為他接單,他給王大元8%的“水費”。

王大元雖然是個見錢眼開的人,但他擔心黃老板沒有足夠的資本和實力,輸多了會逃單,就把賭友拉進廁所裏,向他詢問黃老板的詳細情況。

賭友大大咧咧地說:“兄弟,你放心為他接單吧。黃老板幹了十幾年的建築,是個名符其實的大老板,起碼有幾百萬的家當。他是本地人,有車、有房、有老婆孩子,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屆,很多人都替他接單。”

王大元聽信賭友的話,第二天,就開始為黃老板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