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四叔公”死了,“四叔婆”又瘋了,王大元隻能自認倒黴,替他們墊付1萬塊錢給黃老板。
禍不單行,福難雙至。王大元剛替“四叔公”、“四叔婆”墊付完1萬塊錢,又遇到了一個想賴帳的惡徒。這個惡徒就是他的老街坊、老同學――“殺豬果”。“殺豬果”原名叫李果,因為他是幹殺豬賣肉這一行的,人們就叫他“殺豬果”。
“殺豬果”跟王大元是初中時的同班同學,年紀相當,都是隻念完初中就參加“革命工作”了。王大元跟著老媽去賣果,“殺豬果”則跟著老爸去殺豬。“殺豬果”長得五大三粗,力大無窮,皮膚黝黑,滿臉橫肉。他從小就愛打架鬥毆,欺負弱小。參加“工作”後,又愛欺行霸市,挑釁爭鬥。很多人都討厭他、害怕他。別人越畏懼他,越忍讓他,他越霸道,越趾高氣昂。他還曾經糾集了一群小嘍羅,組建了一個“光頭幫”,整天尋釁鬧事,敲詐勒索,用武力解決一切。因為在一次爭奪女朋友的打鬥中,他用刀捅傷了人,被判了5年徒刑。出來後,他的脾氣、秉性還是沒有多大改變。還幹老本行,還愛喊打喊殺,欺行霸市。
“殺豬果”也是荷花鎮上最早加入買“碼”的行列者之一。他的賭運很不濟,逢賭必輸,買“碼”,也是押多少就輸多少。剛開始買“碼”的時候,“殺豬果”還能講信用、守行規――今天晚上買不中,第二天下午就送錢去給王大元。但不久他就開始拖欠“碼費”了,而且一次比一次拖得久。不久前,他又輸了4千多塊,卻遲遲不肯拿錢給王大元。王大元打電話去催了他好幾次,每次他都說手頭太緊,暫時沒錢給。王大元想叫自己麾下的幾個小馬仔去他家或他的豬肉攤逼他要錢,但這幾個小馬仔也是些欺軟怕硬的貨色,一聽說要他們去逼“殺豬果”要錢,都象被閹割過的小太監似的,一點男子漢的英雄氣概都沒有。
王大元也不敢拿雞蛋去碰石頭,不敢親自去逼“殺豬果”要錢。他苦思冥想,也不知該怎樣對付“殺豬果”這個老無賴。
王大元心煩的時候,就從錢包裏拿出一個馬仔為他偷拍的蘇茜的相片來欣賞。他覺得自己已越來越迷戀她,越來越想占有她。他相信,隻要她的嫂子還買“碼”,他就有機會、有辦法把她弄到手。就算不能俘獲她的心,也要霸占霸占她美麗的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