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至人喻以情
公務員修養·修齊治平,修為首要
作者:周國平
一個人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得有意思。這愛好完全是出於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為了某種外在的利益,例如為了金錢、名聲之類。他喜歡做這件事情,隻是因為他覺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這就好像一個園丁,他僅僅因為喜歡而開辟了一塊自己的園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許多美麗的花木,為它們傾注了自己的心血。當他在自己的園地上耕作時,他心裏非常踏實。無論他走到哪裏,他也都會牽掛著那些花木,如同母親牽掛著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活得很充實的。相反,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園地,不管他當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買賣,他本質上始終是空虛的。這樣的人一旦丟了官,破了產,他的空虛就暴露無遺了,會惶惶然不可終日,發現自己在世界上無事可做,也沒有人需要他,成了一個多餘的人。
在我看來,所謂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愛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隻是名利場上的生意經。人做事情,或是出於利益,或是出於性情。出於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見名利場上的健將一麵叫苦不迭,一麵依然奮鬥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並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製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於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標準。屬於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製在其中起著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中國人的人生哲學總是圍繞義利二字打轉。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我相信,在義和利之外,還有別樣的人生態度。在君子和小人之外,還有別樣的人格。套孔子的句式,不妨說:“至人喻以情。”
義和利,貌似相反,實則相通。“義”要求人獻身抽象的社會實體,“利”驅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質利益,兩者都無視人的心靈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義”教人奉獻,“利”誘人占有,前者把人生變成一次義務的履行,後者把人生變成一場權利的爭奪,殊不知人生的真價值是超乎義務和權利之外的。義和利都脫不開計較,所以,無論義師討伐叛臣,還是利欲支配眾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是緊張。
如果說“義”代表一種倫理的人生態度,“利”代表一種功利的人生態度,那麼,我所說的“情”便代表一種審美的人生態度。它主張率性而行,適情而止,每個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義,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為你僅在於你的真實“自我”。生命的意義不在奉獻或占有,而在創造,創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積極展開,是人在實現其本質力量時所獲得的情感上的滿足。
(摘自《人生哲思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