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泄漏之人(1 / 2)

娟娟說的不錯,在這件事情上,雖然手法相同,但是殺人的細節卻是有所區別的,單從這一點上來看,這殺人的人和之前案子的凶手應該不是同一個人。之前通過我的分析得出,之前殺死羅蘭的不是郭國慶,而是郭國慶發展的幫凶。

現在郭國慶在監獄裏呆著,那麼殺人的自然就不是他。而殺人手法不同,自然也就不是郭國慶的幫凶。那這就說明,還有其餘的人。但這個人是誰呢?到底和郭國慶之間有什麼關係,這一點上,是目前重要的問題。

而且如果是模仿殺人,那麼就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這個模仿殺人的人,到底是如何知道之前的那個案子的。羅蘭案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是傍晚,而在這個傍晚,隻有一名村民看到了羅蘭的屍體,並且報了警。這件案子,除了通知了羅蘭的父母以及學校之外,媒體一概不知,這麼小的傳播範圍,凶手模仿殺人就毫無意義。

之前也說過,模仿殺人的原因無非也就是這麼兩個。其一,凶手希望用別人的手法來掩蓋自己的身份,換句話說,就是借著發生了手法獨特的命案,來殺死和自己有仇的人,這樣警方在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便會本能的認為這件案子是之前的凶手做的,這樣就不會懷疑在他的身上。

如果是這種心理,那麼從目前的情況看,凶手是一定不知道其實主犯郭國慶已經落網,而從犯那個時刻根本沒有時間作案。那麼這個凶手就應該不是郭國慶的第二名幫凶,如果是幫凶的話,郭國慶一定為他安排好了一切,而不會出現這種時間上的誤差。

我們繼續分析第二種情況,凶手殺人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前輩”的尊敬。被譽為“美國最危險的殺人犯”查爾斯曼森利用邪教組織殺死了很多人,其中甚至是有著名導演的妻子。在嬉皮士運動為潮流的那個年代,憂鬱陰暗似乎是當時的代名詞,他利用音樂和演講,建立了一個“曼森家族”。

具體的過程暫且不談,網絡上能搜到很詳盡的信息。總之在殺害了很多人之後,他被捕入獄。但是直到今天,這個曼森案子的餘波仍然沒有散去,仍舊有不少的人為其建立了門戶網站,不少的人模仿他殺人的手法繼續殺人。

而如果我們的凶手是出於這種想法的話,那也有幾個疑點。曼森是成立了一個組織的人,麾下門徒眾多,利用邪教來對人進行洗腦,影響力很強。甚至在2013年的時候,他還和仰慕她的年輕女子在監獄中結婚。

可郭國慶沒有曼森這麼大的魅力,他有幾個幫凶是可能的。但是如果說他能影響到讓人模仿作案來表達自己的敬意的話,郭國慶還做不到這一點。那問題就又出現了,這個殺人犯到底是處於一種什麼目的來模仿殺人的呢?

這應該是這個鄭雲雲案中最應該解決的一個點,那就是凶手的殺人動機。不過從凶手不專業的程度來看,凶手殺人的時候雖然是帶著手套,但是卻將鄭雲雲的腳踏車帶走了,手法實在不專業,應該是個新人。

但無論是哪兩種的情況,有一點是必須要調查清楚的。那就是這件事情和郭國慶到底能不能扯上關係。如果能扯上關係,我們必須要立案調查,可如果不是的話,如果我們過分將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點上的話,就會分散警力。而我最擔心的一點是,這如果是郭國慶的障眼法,他就是要故意搞出一些事情來,分散我們的警力,從而他才能夠去做一些我們看不到的事情。

見我皺著眉頭久久不說話,娟娟輕輕的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後說道:“不要想的太複雜了,就當是一般的命案來處理,按照一步步的程序來。我們總能找到寫蛛絲馬跡的,不是麼?”

我點了點頭,目前看來也隻能是這樣做了。

此刻已經是中午,我們早已將是饑腸轆轆的了,磨刀不誤砍柴工,吃飽了肚子方能繼續查案。走到休息室的時候,就聞到了一股股的方便麵的味道,進去看去,才發現是於則林此刻已經在屋子裏了。

他此刻正一邊和家人打電話,一邊吃著方便麵:“放心吧,忙完這一段時間就會回家了,很快了,最多一個星期吧,我保證。哈哈,記得晚上回到家,先要檢查一邊家裏,睡覺的時候要把門窗都鎖好。”

“別說我煩,我可是幹警察的,小心我將你逮捕歸案!嗯,好好吃飯,別和公司裏的人鬧別扭,嗯,拜拜。”

聽著於則林的話,我們不由的苦笑。幹我們這一行的可不就是這樣麼,經常很久不回家,回到家,又經常半夜一個電話就被叫起來分配任務。好在我和娟娟都加入了特案組,也不知道這能不能算作是一種天大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