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血腥的一幕,在這僻靜的驛站中上演著。
其實,早在唐烈剛闖進來的時候,在樓上客房休憩著的客人們便聽見了聲音,隻不過,一聽到對方是唐門的人,這些人便全都不敢貿然下來多管閑事。
隻是沒想到,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老頭兒,居然一出手就殺了人。
一,二,三,四,五。
算上唐烈帶著的手下,他們一共是五個人。
此刻,全都死了,身體被劍氣割成無數塊,鮮血噴湧,殘骸遍地。
這樣的殺人方式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采薇和采蕙二人抱在一起,瑟瑟發抖,早已嚇得臉色慘白,腿如篩糠。
趙岑等到哀嚎聲結束,這才抱著趙嵐轉過身來,他微微皺著眉,看向依舊站在角落裏的白須老者,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果然是江湖上一等一的殺手,在下佩服。這樣的殺人方式,爽快是爽快,可這一地的血,倒是令本宮覺得十分的瘮人。逍遙子,怎麼,現在的你行走江湖,居然還要靠喬裝打扮了?”
他重重一挑眉頭,當眾戳穿麵前老頭兒的身份。
在場的人不禁全都看向那老頭兒,隻見他哈哈一笑,從臉上撕下來一張薄薄的人皮,捏在手裏,又在下巴上扯了幾下,扔掉了雪白的胡須。
“太子好眼力。”
逍遙子露出一張年輕的臉,任誰看見這張臉,也絕對猜不到,他已經是個四旬的中年人了。
趙岑搖了搖頭,一臉認真道:“並非我的眼力好,而是以氣禦劍,以氣殺人的人並不多。這個姓唐的太狂,活該他早死。不過,就這麼泄露行蹤,你覺得合算嗎?”
逍遙子喬裝,目的就是掩飾自己的身份,如今他在這裏殺了唐烈一行五人,想要做到完全不露痕跡,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便今晚在場的人全都保守秘密,可唐門必定不會不聞不問自己的弟子被人殺害,絕對會追查下去。
到時候,不可能查不到是誰做的。
江湖本就沒有秘密。
逍遙子正色,把手裏的東西隨手扔掉,走近一些,他才開口道:“合算,隻要心裏覺得合算,就沒有什麼事是不合算的。”
趙岑再次大笑,把身邊的那條長凳向前一踹,穩穩地將它踢到了逍遙子的麵前。
“前輩,快請坐下。難得你我相遇,本應把酒言歡,隻可惜,本宮要事在身,稍後便要啟程。”
他說得十分誠懇,倒像是仰慕逍遙子已久一般,言辭熱切。
逍遙子露出本來麵目,看上去並不像是個嗜血的殺手,反而好似一個翩翩文人,舉手投足之間充滿了書卷氣,毫無江湖匪氣。
他落落大方地坐下,兩腿微微岔開,是個讓自己很舒服的姿勢,也沒有行禮。
倘若是一般人,見到了當今的太子殿下,即便沒有嚇得屁滾尿流,恐怕也要俯首帖耳,誠惶誠恐。但逍遙子卻不是一般人,他神態自若,就像是和老友敘舊一般,自然閑適,甚至十分的放鬆。
他的態度和反應,令趙岑的心頭暗暗一沉。
當然,他並不是因為對方不夠尊敬自己,而是覺得,此人深不可測,恐怕不好對付。
盡管如此,趙岑卻還是笑吟吟地看向坐在對麵的逍遙子,暗中打量著他。
他為何會出現在這裏?
是巧合,還是布局?
難道,真的是為了等待唐門的人,所以,他才在這裏歇腳嗎?
趙岑忽然有些不確定了,在沒有弄清楚逍遙子出現在這裏的真實的原因之前,他不敢輕舉妄動,隻能選擇笑臉迎人。
他知道,逍遙子是江湖上賞金最高的殺手。
殺手,就意味著殺人不眨眼。但是同時,也意味著,隻要給出足夠的錢,他就能為你做事。
這種人應該不會喜歡惹麻煩才對。
這麼一想,趙岑的心情,頓時又不像之前那麼沉重了,他輕鬆了起來。
因為他知道,想殺他的人雖然多,但卻沒有人會和這些江湖之流扯上關係。就算對方真的賞金殺人,他也有把握給出更多的酬勞,三倍,五倍,不成問題。
“太子殿下不在穎城,為何會出現在這種窮鄉僻壤?”
逍遙子指了指趙岑鬥篷下露出來的一角錦袍,上麵繡著一圈淡金色的龍紋,絲線本來是縫製在袖口處的,如果不是對著光,或者眼力極佳,普通人根本留意不到這種細節。
但偏偏,坐在這裏的人是逍遙子,他也不是個普通人。
普通人也不會這麼輕易就斬殺了五個唐門的好手,而且,自始至終,他甚至都沒有把自己的劍拔|出來。
“山珍海味吃膩了,總要出來嚐嚐鮮,聽說此處的魚鮮美,尤其是初春季節,所以過來打打牙祭而已。前輩您呢?”
趙岑一手托著趙嵐的嬌|軀,另一隻手朝旁邊揮了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