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振嶽決策之後的二天時間裏,孫傳庭和盧象升都拿出了各自的方案並送到了張振嶽的案前。盧象升的方案和當年戚繼光練兵方案無二,但是在組織結構上增加了一些新的東西。第一軍官不再是世襲,而是采取選拔製。既作戰勇敢的士兵積累的軍功可以一分為二來處理,一是斬殺敵軍十人或俘虜二十人,可以晉升一級或者賞銀五十兩,這點和遼東地區的邊軍無二。而在避免“軍閥”的問題上,盧象升提出了一個好辦法,控製錢糧和軍官的任命。自古以來,搞政治鬥爭最重要的無非兩點,一個是權,一個是錢,隻要把這兩點控製住了,那麼一切好辦。
盧象升的設想是設立獨立的練餉局,官兵的軍餉由該局直接發放,這是其一。
其二是軍官的任用,凡千總以上軍官,二年對調一次。遊擊以上軍官不得在原單位任職,隻能換營升遷。這到是個辦法,雖然不可能完全扼製軍閥產生的可能,但是卻能通過不讓主將掌握完整的人事和財政大權,有效的避免軍隊被主將一人控製,變成其私人軍隊的風險。
孫傳庭的想法則是從四十九衛挑選不是長子的兒子組練新軍,孫傳庭之前和盧象升一起走訪了大半個月的衛所,對於衛所的情況還是比較了解的。
由於能承襲軍職的隻能是長子,所以長子以外的兒子基本上沒什麼出路,他們大哥都隻是佃戶,他們自然是連佃戶都混不上了。明代的潑皮無賴來自何處,大多就是這些軍戶子弟,他們無職無業,連媳婦都娶不上,自然就不會按照律法要求來生活。
孫傳庭分析道:“我們主要招收十三歲到十五歲的非長子,這個年紀的孩子大多還沒沾染什麼社會習氣,經過選拔和訓練,想來戰鬥力是沒問題的。”
至於選拔標準,孫傳庭和盧象升都表現出很不似文人的一麵:能騎馬揚鞭,飛速奔馳,還要騎馬跨過一道壕,越過一堵牆,並在馬上開弓射箭,三箭中兩箭者才為合格。這是精兵的標準,普兵的標準則是嚴格參加舉石、拉弓的標準來。軍隊是崇尚勇武的地方,所以舉石拉弓優勝者直接充為低階軍官。
看著兩人定下的細節條條框框,張振嶽心裏不由的想到,你們兩位到底是文官還是武官啊?
張振嶽想了想,說起來自己這個總督才是正兒八經的武將出身,也得漏兩手,怎麼說也不能讓這兩位看輕了。
“選拔精壯的標準要適當改改,訓練方法也要更改,畢竟時代不同的。比如說這個軍官,凡是二十五歲以上為中秀才的,或者三十歲到四十歲未中舉人的都可以優厚招入軍中充任軍官,襄讚軍務。軍中全是一些目不識丁之輩,很容易就會搞成兵匪一家的局麵來。”張振嶽的第一句話就讓孫傳庭和盧象升眼前一亮,有明一代,文尊武賤,是以但凡有文化的都在苦讀八股文章,博一個封妻蔭子的功名,與之相對應的就是武將大多是世襲且目不識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