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奇怪的官司(1 / 3)

小不點這裏順風順水,丹姐又遇到麻煩了,是三姨家裏的事情,而且是大麻煩。丹丹三姨夫除了女姊妹隻有弟兄兩個,而且關係很好,三姨夫丁浩男是老二,在縣澱粉廠上班,企業編製。三姨夫的大哥丁浩偉在縣工商局,事業編製。十幾年前,政府落實房改政策,老大在工商局有資格分到一套單位分配的住房。老大已有住房,一來自己資金不足,二來老二還住著單間的棚屋,於是老大找到老二,告訴自己單位分配住房的情況,自己能分配到住房,一來沒錢,二來暫時不需要,希望老二出資,以老大的名義參加單位分房,所得房屋主要靠老二集資,盡管名義上是老大的,居住權是老二的,以後有機會過過戶就行了。這實在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知道內情的親友都佩服這兄弟倆的感情深深。在親友的幫助下,老二湊足集資款,順利的分到一戶住宅,也不大,七十多平米。集資款基本上是老二湊足的。隨後的日子裏,老二兩口子省吃儉用,一點一點把借款全部還上。大家和和睦睦,快二十年了,誰不佩服這弟兄倆感情好啊,老二曾經提出要辦理過戶手續,老大建議就這樣住著吧,過戶還要交手續費,親兄弟倆,一奶同胞,沒什麼可計較的,老二一聽,也是這理,就不再提起過戶的事情了。慢慢的,生活條件好了,大家收入高了,尤其是老大,年前被提拔成副局長,也算是縣裏的一個人物了,吃請的機會多了,三天兩頭喝得醉醺醺的,偶爾兄弟倆也湊一起,兩家人瀟灑瀟灑一回,更加深了彼此的感情。三月間,一個晚上,老大酒後駕車回家出車禍了,自己撞成個植物人,還把對方撞成重傷。交警裁定,老大酒後駕車,撞了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負全責,保險公司認定,老大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公安局也說了,老大涉嫌酒駕,如果有必要,可實施拘留處罰。正是春光明媚裏,大禍從天降。躺在醫院裏的老大一無所知,活著的人們悲痛萬分。一邊救死扶傷,一邊繼續生活,杜曉青和丈夫多次去醫院看望哥哥嫂子,對於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兩口子一致勸說嫂子要堅強、要挺住,意外事故誰都沒法預料到,目前事故已經發生了,大家努力搶救大哥,隻要大哥恢複正常,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其實幾個人還是小看了這次事故的後繼影響,交警處理事故認定,丁副局長要支付對方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一係列高昂的費用,丁副局長鎮靜的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纖弱的大嫂再也不複往日的驕傲。短短十幾天,對於陳慧潔來說不亞於在煉獄煎熬了十幾年。作為一家支柱的男人躺在病床上人事不知,被撞者家屬幾次來病房鬧事,保險公司的人、交警、刑警,輪流找她了解情況,甚至,法院凍結了他們的資產,隻允許保留基本的生活費用和對男人治療的費用。最後,醫生初步判斷,丁局長稱為植物人的可能性超過了百分之九十。這個消息太可怕了。陳慧潔找主治大夫要求一個確定的說法,大夫告訴她,要確定一個人是否是植物人,至少要六個月。才十幾天,陳慧潔就已經快要崩潰了,如何麵對漫長的六個月?六個月以後又怎麼辦?就在此時,被撞者家屬和保險公司聯合把陳慧潔告上了法庭。案情並不複雜,法庭很快作出判決:丁浩偉賠償被撞者一幹費用總計五十二萬。陳慧潔家裏所有資產折合人民幣四十二萬,其中屬於丁浩偉的二十一萬依法判給被撞者和保險公司,十五日內無異議,就馬上執行此項判決。為了湊丈夫的治療費,陳慧潔把兩邊幾乎所有的親戚都借遍了,榮文縣是個窮縣,丁局長單位又停發了他的工資,一紙判決徹底擊垮了陳慧潔。她把自己關在屋子裏,不吃不喝,昏昏沉沉,也不去管還在醫院裏昏迷的丈夫,連在北京讀研究生的兒子回來她也視之不見。一場車禍,真的是遺患無窮。

總是待在醫院裏也不是個法兒,兒子丁宇平跟爺爺奶奶以及二叔二嬸商定,把老爸搬回家,在家治療,一來省去大筆的醫療費用,二來便於家人對丁局長的照料。可是如何去湊到那五十多萬?對於低收入的工薪基層,尤其是這些日子花錢如流水的丁家來說,真的是一道邁不過的坎兒。一大家子又湊在一起了,首先表態的是丁浩男,他在此前借了一萬給大嫂,現在他表示自己還能再去湊出五萬。丁宇平知道,二叔這幾年除了還買房的借款,就是供孩子讀大學,根本不可能有什麼積蓄,這次能拿出六萬,估計全是借來的。冷場了一段時間,陳慧潔的妹妹陳慧茹說願意借一萬給大姐,然後其餘的親戚這個兩千,那個三千,最後總計,大夥兒還能提供八萬多塊錢。應該說這已經不錯了,可是離五十萬還差太多太多。大家都又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