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民間借貸的影響
財政金融
作者:張斐 馬麗卿
摘 要: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民間金融體係也得到了迅速發展。民間金融改革也正在進行中,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民間借貸應該合法化。民間金融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多專家學者均已對其進行了比較深刻的研究,並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民間金融發展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在於民間借貸,所以對於民間借貸的研究仍然很重要。本文主要探討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於民間借貸的影響,以及如何看待民間金融。
關鍵詞:民間借貸 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 民間金融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資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在這樣的背景下,民間金融對解決很多方麵的資金急需,彌補金融機構信貸不足,加速社會資金總量的擴充、流動,確實起到了拾遺補缺的積極作用。民間借貸作為民間金融裏最重要的問題進入人們的視野並引起廣泛關注。影響民間借貸的因素有很多,其中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相對更為主要。
一、 民間借貸的定義、分類與效應
(一)民間借貸的定義
民間借貸行為自古以來一直就有,在日常生活中也普遍存在,按照有無利息可以分為無息借貸行為和有息借貸行為。例如,人們平時出門忘記帶錢向朋友、同事等借錢不久便歸還,返還時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就是無息借貸,無息借貸行為主要發生在親朋好友、鄉裏鄉親之間。有息借貸行為主要是指當事人之間均以盈利為目的的借貸行為,借款人借出部分款項以獲取利息收益,貸款人因為經濟需要而願意支付一定的利息從借款人那裏獲取所需資金。有息借貸行為多發生在個體商戶以及中小企之間,其借款對象主要是民間金融機構。
從法律上來說,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隻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
中國人民銀行定義民間借貸概念為:相對於正規金融而言,泛指在國家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借貸活動。從廣義上來說,民間借貸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既有正當也有不正當的,在此僅考慮排除了高利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民間借貸關係。
(二)民間借貸主體的分類
隨著民間金融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到這個領域來,並由以往的民間借貸主體呈現多元化趨勢,民間借貸也改變了過去在熟人之間調集資金的傳統用途,轉而變成陌生人之間的合同關係和常見的融資渠道。
借款方主要有:自然人、個體工商業者、中小型企業以及微型企業等。
貸款方主要有: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基金、村鎮銀行和信托以及金融租賃公司等各種類型的民間金融機構。
(三)民間借貸的積極效應和消極效應
民間借貸帶來的積極效應:借貸參與的主體呈現多元化,借貸形式比正規金融更為靈活;手續方便,資金到位時間縮短,資金的有效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加快了地方政府組建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步伐;激活了農村金融市場,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為緊縮貨幣政策實施帶來了良好效應。
民間借貸帶來的消極效應:削弱了金融宏觀調控力度;衝淡了宏觀調控的效果;增加了現金管理和貸款回收難度;缺乏相應法律保護,資金糾紛不斷;將相當一部分投向高耗能、高汙染、房地產企業,給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諸多不協調因素和問題。
二、民間借貸發展的情況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民間金融體係也得到了迅速發展。據相關機構調研估計,中國民間借貸餘額在2011年中期同比增長38%至3.8萬億元,相當於銀行總貸款額度的7%。經調查,2011年廣東省農村農戶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比例在40%以下,從民間融資渠道獲得的貸款比例在60%以上。民間借貸作為填補正規金融服務供給總量不足的填充物,在我國金融體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業主、中小型企業提供了大量的資本支持,拓展了企業的融資渠道,同時也緩解了銀行借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金融經濟的發展,發展也日趨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