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方要麼發貨,要麼賠償,別無選擇。既然如此,就應該爽快地履行協議,求得“吃虧也信守合同”的好名聲,盡早走出困境。然而經辦人卻在回電中強詞奪理地說:“過去的發盤,從未明確過是‘實盤’,也沒有寫上‘固定報價,在一定期限內有效’的字句。”還說“驚悉你要求仲裁,經考慮我方可以按適宜報價報你200公噸。請電複你友好意見。”這等於告訴對手,自己對“實盤”的確切本質模糊不清,隻能請求少發點貨,多要點價。對方立刻發來措辭強硬的電報:“要麼由你執行合同,否則提交仲裁。由於市場變化迅速,請急複電,以免浪費時間。”剛過兩天,又發來隻有三個字的電報“請急複”。
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我方談判代表隻能在8月12日回電申明:按原先報盤價執行協議。
以上這個案例說明,又於中方無意中將刀把遞給了外方,自己成了案板上的肉,任人刀劈斧削,這是一種無準備之仗,必敗無疑,將刀把遞給人家,是一種談判的策略,這種策略要建立在對對方充分了解、對市場充分掌握的基礎上才會產生效力。
坐山觀虎鬥
對外貿易必須避免“傾銷”的嫌疑。也就是說,在談判進出口合同之初,就宜注意反客為主之計的謹慎實施,需針對進口國的市場容量與行情,確實合理價格,“乘隙插足”;把握出口速度的適當增長,以利“漸而進之”地占有可以占有的市場區域。對於壁壘森嚴、反傾銷敏覺的國家和地區,所輸貨物的價廉物美、蜂擁而至絕非好事,一旦卷入“傾銷”糾紛,尤需在與進口商及相關各方的聯係、交涉、會談乃至申訴、答辯之中,乘隙插足,漸而進之,以扭轉主客位置,化不利為有利,化被訴為反訴。
2001年1月29日,美國某用瓷商協會在美國參議院金融委員會的聽證會上指控中國陶瓷餐具“低價傾銷”造成美國私營企業與中國國營企業的“不合理競爭”,致使該協會的6家工廠開工不足六成,迫切要求美國政府對中國陶瓷進口追加“反傾銷附加稅”。5月14日,“美國餐具緊急委員會“竟然危言聳聽地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投訴“中國陶瓷像洪水泛濫,破壞美國市場,傷害並摧毀了美國製陶工業。”當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宣布:受理投訴,派員調查、了解並認定被訴產品對美國陶製工業的損害程度;定於當年7月19日舉行公開的聽證會,聽取雙方的陳述與辯論,最終由5名委員投票作出裁決。
一時間,中國陶瓷餐具確定無疑地陷入被訴的不利地位。
怎麼辦?我外貿部門、出口公司和生產廠家共同麵臨著三大難題:是否應訴,若是,由誰出麵應訴,如何應訴。
恰在此時,我駐美商務機構傳來信息:美國幾家經營中國陶瓷餐具的進口商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杞人憂天嘖有煩言,他們不僅揭露了“緊急委員會”隻是幾家經營無方的陶瓷廠組成的“烏合之眾”,而且表示大力支持中方應訴,願意共同掃除那些公平競爭的障礙。我外貿部門、出口公司、生產廠三方豁然開朗——調動美國進口商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團結他們一起應訴,最好是推動他們獨自出麵應訴。這樣一來,國際投訴就變成了本國企業間的糾紛的調解。三方決定由主要的生產廠H公司派代表飛抵美國,會見各方人士,與我駐外商務機構一起做美國進口商出麵應訴的組織、推動工作。
7月19日上午,聽證會開始。“美國餐具緊急委員會”
一位代表首先發難:“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前身關稅委員會,早在1972年審理日本陶瓷破壞美國市場一案時確定了該案,或者說此類案件的本質——價格低廉的進口陶製品直接與美國生產的陶製品競爭。現在,中國陶瓷餐具正在與美國的同類產品作直接競爭,而其價格低於日本、韓國和台灣。按貿易法406條規定,對中國陶瓷必須限製進口配額、征收反傾銷稅和附加稅,以便在根本上避免外國產品在美國的傾銷!”
“先生,美國貿易法第406條的本質是保護正當、公平的競爭。當時美國政府認定的本質是日美兩國間‘陶製品’的直接競爭,而你們現在指控的是中國‘陶瓷餐具’,所有消費者都知道它包括瓷器和陶具,不能籠統地稱作陶製品。請問:你輸掉一場籃球賽,我能說你輸掉了全部的球類比賽嗎?你們對日本陶製品耿耿於懷,現在日本已為自身的原因放棄了陶製品在美國市場占有量的絕大部分。
可你們在這些年中幹了些什麼呢?為什麼不去占領這部分市場?你們不是陶製品生產商嗎?如今這部分市場由日本、韓國、中國占有,中國陶具正與其他出口商競爭這部分市場,這能說是跟你們直接競爭嗎?你們沒有能力去占領,又不許別人競爭,這公平嗎?進口商協會代表說道。
“價格!先生,別忘了價格!陶瓷餐具是勞動集約型產業,中國的工時費低廉,可以使出口商為打進美國市場而任意調低陶瓷餐具的價格,促成不合理競爭。正是由於這樣的低價傾銷,才使中國陶瓷進口量在1980年增長了95%,1981年又增長88%!經濟學的常識告訴我們,低價產品在一個高價位市場上突然湧現,市場本身就遭到了破壞,美國陶瓷市場正是被中國進口陶瓷損壞的。”緊急委員會另一位代表接著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