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1 / 3)

回族的民族禁忌

回族,有人口約982萬人,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之一。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雲南、山東也有不少聚居區。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

回族人信仰伊斯蘭的生活方式。在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經典主要是“古蘭經”,信徒稱“穆斯林”。生活習俗固守回族傳統,遵循教規,不吃豬肉。

回族不僅在飲食方麵最突出的習慣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還有其他一些禁忌要求。回族的主要禁忌有以下幾個方麵:

飲食禁忌

(1)除《古蘭經》規定,禁食自死動物、血液、獵肉外,還忌食馬、騾、驢、狗及一切凶猛禽獸之肉,忌食無腮之魚,忌食非伊斯蘭教徒所宰殺的牲畜。

(2)禁酒,怕引起對真主的不敬,宴會賓客,均以茶代酒。

(3)飯前飯後忌不洗手;忌在用餐時開玩笑;吃蒸饃、烙餅、阯時,忌囫圇啃嚼或用嘴直接咬,要掰作兩瓣或更多小塊,用手撕著吃。

(4)非伊斯蘭教徒不可到水井、水塘或水缸自己動手取水,須由回族人代取或征得主人允許後再自取;飲後,容器中的剩水忌倒回井、水塘或水缸中。

(5)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滌蔬菜、衣物等。盛過食肉類之器皿禁用;若在旅途或特殊條件下,不得不借用非回族人的炊、餐具,須用大火燒過後再用。

(6)亦忌非回族借用自己的炊、餐器具。有些教派禁煙,並忌他人在自己家中吸煙。

婚姻禁忌

(1)訂婚忌無“麥合爾”(即聘金)。伊斯蘭教典規定:締結婚姻的男方向女方交納錢財,數量無規定,量力而行,多者不限。其作用在於鞏固雙方的結合。聘金交納女方後,即成為女方個人財產,即使離異亦不得收回。

(2)結婚須擇吉日。西北回族結婚時,新郎回到洞房後,不得轉身閂門,須兩手背著閂門。門閂好後,誰叫亦不能開。伊斯蘭教允許離婚,認為是無奈卻是合法之舉。但禁忌把婦女無生育能力作為離婚或拋棄之理由。

喪葬禁忌

(1)家有喪事。忌言“死”,而采用穆斯林用語,稱為“洗埋體”。要為穆斯林死者舉行安葬儀式(阿拉伯語稱為“者那則”),但要回避三個時辰:日出、日中、日落。

(2)忌不速葬,認為亡人“入土為安,不得久停”。伊斯蘭教典規定,三日之內必葬,不問風水,不擇時日,就地而葬。曠日持久,人為導致屍體腐敗,認為是對亡者的褻瀆。若於旅途或他鄉亡故,則於旅所擇地而葬,禁載屍輾轉回故鄉安葬。在航行中暴卒,則為亡者舉行“者那則”後,投入江海“水葬”。

(3)建造墓穴,禁用經火之物,如磚、陶石灰等,一般以木、石、土為原料。墓穴中可置少許防蟲蚊香料,嚴禁任何陪葬物品。

語忌

(1)雲南回族忌說“肥”,往往以“壯”代之,如隻可說“肉壯”,不可說“肉肥”。若說某人長得“肥”,會被認為是對該人的侮辱。

(2)忌用禁忌之物作比喻,如形容辣椒顏色“像血似的紅”等。

(3)忌說“殺”,隻能說宰雞或宰牛等。

生活習俗禁忌

(1)“忌剃胡須”。西北地區回族、東鄉族伊斯蘭教新教流行地區禁忌剃胡須。

(2)忌在人前袒胸露背。

(3)忌在河岸果樹下排便;忌在墳旁立豬圈養豬。

(4)忌別人提豬肉進回族商店、清真飯館、食堂等。

(5)忌背後誹謗他人,議論他人短處。

彝族民間禁忌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與西南土著部落不斷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彝族先民在長期形成與發展中,活動範圍曾遍及今雲南、四川、貴州三省腹心地帶及廣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區應是三省毗連的廣大地區。

彝族宗教具有濃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萬物有靈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對精靈和鬼魂的信仰。

彝族民間禁忌很多,在社會生產生活各個方麵都有表現,且各地有別:

日忌

(1)彝族人的禁忌傳統中有特定的一天可幹可不幹哪件事的習俗,稱為日忌。

(2)巍山一帶的彝族忌火把節次日下地幹活,以防觸怒火神帶來不祥。

(3)正月初一忌串門,忌潑水吹水,以防財運丟失。

飲食禁忌

(1)禁食狗、馬、熊等動物的肉,因這些動物與人類同源出於雪,是雪的子孫。

(2)過年三天內禁忌新鮮蔬菜進屋,否則對祖先是最大的不敬。

(3)婦女忌食難產而死的家畜之肉。

(4)忌肉食露天進屋,否則鬼魂會附其上。

(5)禁過年七天內推磨,會使家境貧困。

(6)禁平日反向推磨,會給家庭帶來災難。

(7)忌推磨時磨心突斷,俗信是鬼在作怪,磨出的粉不能食用。

(8)忌用餐後把湯匙扣於碗盆的邊沿上,因這是給死人敬食的方式等。

諸上種種禁忌涉及到食物品類、飲食方式、食品製作、飲食主體,這些飲食禁忌習俗直接影響到彝族飲食文化結構。

行為禁忌

(1)忌諱女人跨過男人的衣物,更不能從男子身上,頭上跨過。

(2)忌諱女客上樓。

(3)婦女不能上房頂。

(4)忌諱觸摸男子的“天菩薩”,犯忌者要宰牲、打酒謝罪賠禮。解放前等級低下的犯忌者,還有被斷臂、處死的危險。如果被婦女抓摸了“天菩薩”,此男子將終身不吉,事後“天菩薩”必須剃盡,否則死後不能鬼歸祖界。

(5)忌諱婦女送自己的首飾、衣物給別人,俗信認為婦女的生育魂“格非”最愛附在這些物件上,若送與別人,會影響生育和孩子的順利成長。

(6)日常生活中,忌舀湯時反手用木勺,忌和燕麥麵時順時針方向攪動,忌人出遠門便掃地,因為這些都是喪葬時的習俗。

(7)忌諱言死,如有人去世稱“老了”。

(8)忌諱影子被人踩踏,被踩者一定會為此報複。

(9)禁止在放置祖筒的祖靈箐附近鳴槍行獵,或砍樹燒荒。

(10)禁止在焚場或墓地打豬草、放牧。

(11)參加祈雨儀式時,禁止男子戴帽、女子打包頭。

(12)禁止淫婦婦女製做祭祖的祭品和接近祖靈靈位。

(13)禁止跨越火塘或踩踏鍋莊石。

服飾禁忌

服飾在彝族人看來,具有神聖性,在穿戴時,禁忌被人觸摸,彝族男子頭上的“天菩薩”,嚴禁他人特別是幼輩觸動,假如被人觸摸過,就會冒犯神靈,“護身符”避禍求吉的功效,便也隨即失去了。

家居禁忌

彝族禁忌在室內吹口哨,大聲喧嘩,尤其是夜間在別人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