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效率不是一切(1 / 1)

在一個小山村裏,一位母親辛辛苦苦將兒子養大,並送兒子上了大學。當兒子大學畢業參加工作的時候,母親也已經白發蒼蒼了。

能自己獨立工作掙錢的兒子開始寄生活費和保姆費給自己的母親。

一開始,他的收入並不高,於是每個月除了自己的生活開銷以外,餘下的工資都按時寄給母親。後來,他職位提升了,工作越來越忙,變成了一季度寄一次錢給母親,錢的數目也在一點點增加。再後來,寄錢的時間變成了半年。最後,也許是考慮到效率問題,兒子給母親寄錢的時間變成了一年一次。

可是,當兒子一次性將母親全年的生活費和保姆費寄出後,卻收到了母親的一張彙款單。母親隻接受了一千元錢,剩下的又全部寄回來了。隨同彙款單寄過來的,還有一封信。兒子有些奇怪,便連忙打開信看。

在信上,母親說:“以前,每次收到你的彙款單,我和村裏的鄰居們都要高興好幾天。每一個月,我們都等待著這樣的歡喜和滿足。我退回去的錢,希望你每月寄一點,這樣,每個月我們都能夠高興一陣子。”

兒子恍然大悟。同樣多的錢,如果自己每個月都寄出一部分,帶給母親的歡樂將會大大增加。盡管自己花的時間多一點,但對於母親來講,快樂和心理的滿足是難以用時間來計算的。而如果自己一次性寄出所有的錢,雖然減少了麻煩、提高了效率,但對於母親來說,快樂的次數便大大減少了。

時間決定效率,時間就是金錢,可對於能夠產生出更大的心靈滿足的情形來說,效率、金錢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犧牲暫時的效率來換取更大的動力,不失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時間是衡量工作的尺度,這和錢是衡量商品的尺度一樣。

——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