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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將規範電信新業務試驗

政策·要聞

工信部於近日公布一份文件,要求今後要規範電信新業務試驗,其中反複提到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其它電信業務經營者均有權試辦新業務,但不能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文件名為試辦新型電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的試辦新業務,是指電信業務經營者通過公共電信網絡,對《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未列出的電信業務進行商用試驗的活動。文件要求三大運營商和電信業務經營者均要依法開展新技術、新業務的標準研究和製定工作,並要進行報備。同時,其明確提出,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其它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互相幹擾。

比如文件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妨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同時又規定,“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協商後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申請電信管理機構予以協調”;文件甚至規定,“妨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的”等類似情形的“可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