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媽商量以後,老媽倒是同意了把地窖的鹹菜都賣了。她相信這尼娜做的可口小菜,肯定好賣。可問題是誰去賣,上哪裏賣呢。
塞西莉亞肯定是不能去菜市場賣鹹菜的,而塞西莉亞不能去,尼娜一個人肯定也不能去。
如果是賣給酒樓,這裏麵關係複雜不說,就算是能賣出去,可酒樓需要的量肯定大,很快賣完了,那不是又沒有事情做了。
或者是每天忙於給酒樓供貨,沒有休息的時間。那就沒有必要了。隻是想找點事情來做,沒必要為了個鹹菜把自己搞得那麼辛苦。
看來買鹹菜隻有自己零賣了,隻是具體賣的人選不好確定。想來想去。似乎隻有隔壁格利大媽比較合適。
格利大媽的兩個兒子,一個15歲,一個13歲,小女兒隻有9歲,平時兩個兒子要麼是城裏給人幫忙打小工,要麼是是去幽暗森林外圍獵殺些小動物到菜市場賣。賺點銅幣補貼家用。
格利大媽和9歲的小女兒則在家給人做些漿洗縫補的事情,一個月也隻能賺一兩個銀幣,一家人的日子過得也很艱辛。收入也不高。
既然尼娜母女不能親自出麵賣鹹菜,那找格利大媽幫忙應該也可以。地窖裏麵還有8大缸鹹菜,每一缸都有200斤左右,8大缸得有1600斤。賣半年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隻是這鹹菜在什麼地方賣,定價也是個問題。這鹹菜在前世雖然隻是個小玩意兒,可是在這異世界怎麼也算是個新鮮事物啊。
從傭兵團成員的喜愛就能看出來,攜帶方便,美味可口。不僅可以在家就飯吃,尤其是這幽暗城,傭兵數量極多,在野外做任務的時候,食物也是很大的問題。
攜帶方便的味道不好。基本上就是幹巴巴的麵包和肉幹。味道好的攜帶不方便。最好的方法就是在野外打獵,獵到什麼吃什麼,也基本上是烤著吃,味道單調。
時間長了,那個滋味確實難受。但是有了鹹菜就不同了,香脆可口,吃幹麵包味道都似乎容易下咽了很多。也不會總覺得吃肉膩得謊。
由此看來,鹹菜應該是有很好的市場。但是在哪裏賣合適呢。酒樓肯定是不賣的。剛開始就買個店鋪賣鹹菜肯定是不可取的。那就隻能在菜市場賣了。
上城區的菜市場是不用考慮了,那裏的商人基本上都是有背景或者後台,才能進入上城區行商,咱這升鬥小民是不用想,也不用去那麼複雜的地方自找麻煩了。
下城區的菜市場賣倒是不城問題,可是到下城區菜市場買菜的基本上都是平民,在那裏賣鹹菜,價格低了不劃算,價格高了買的人少。自然也是不恰當的。
看來隻有中城區比較合適了,雖然也有很多平民在中城區行商,不過顧客大部分都是中城區的居民,有些上城區的酒樓和居民也會到中城區來購買物品。有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和市場。就是價格高一點,也不愁賣不出去。
上次在中城區救那個小乞丐的時候,就知道那裏酒樓裏麵一個小點心都賣10個銅幣。後來尼娜還專門去買來嚐過,相對於以前吃過的豆沙包,沒有什麼特別的。就能賣10塊錢一個。
以前自己1塊錢能買1個包子,可是超市裏麵的韓國泡菜可不便宜,7、8錢一斤呢。還是到處都有得賣,味道也不是特別的好。
那自己做的鹹菜包裝一下,賣1個銀幣一斤,新開張,買一斤送一斤。人們肯定是消費得起的。
另外如果找格利大媽幫忙的話,就得給工錢,多少工錢合適呢。格利大媽自己在家帶著女人做縫補工作,好的時候,一個月能賺1、2個銀幣;不好的時候,一個月隻有幾十銅幣,尤其是夏天。
加上兩個兒子時不時的賺點,基本上每個月的收入最多也就4、5個銀幣。比那些一年吃不了幾回肉的平民好了不少,可也隻能保證家裏能時不時吃點葷腥,給孩子們做點衣服。
自己的鹹菜不說一個月能賣上百斤,保守估計剛開始一個月幾十斤應該還是沒問題的吧。那就是幾十個銀幣。
自己做的鹹菜都是在下城區菜市場買的原材料,基本上都是一兩個銅幣一斤,象大頭菜之類的根莖一個銅幣還能買好幾斤呢。一斤鹹菜扣除掉成本,盈利還是很客觀的。
讓格利大媽幫忙賣鹹菜,一個月給10個銀幣應該比較合適,不會顯得太多太離譜,也不會太少,還可以幫幫格利大媽家。對這個善良熱情的鄰居。尼娜還是很有好感的。
和媽媽商議決定後。尼娜興衝衝的來到格利大媽家“格利大媽,格利大媽,有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