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納金贖罪(1 / 2)

有了老劉的答複,韓說便對著虞翻道:“虞長史,如今蔡氏兄弟已經認罪,不知今天他們所犯之罪,按我大漢律法該當如何定罪?”

“回大人的話,今日蔡氏兄弟所犯的,乃是意圖調戲民女,公然聚眾鬧事之罪。按我大漢律法,可處以笞刑一百至二百之間。當然也可處以三年徙刑,或者人犯以贖刑代之。究竟采用哪一種,還請太守大人定奪。”聽到韓說想自己發問,虞翻便立刻答道。

聽完虞翻的話,韓說沉吟了半晌,這才對跪在下邊的蔡中、蔡和兄弟道:“蔡中、蔡和你二人聽好了,按照爾等所犯之罪,可以處以笞刑一百,或是徙邊三年。隻是你兄弟尚未鑄成大錯,並未傷及人命,因此可以贖刑代之。按照你兄弟所犯之罪,可以黃金三千兩抵之。不知在這三種處罰之中,你們選擇哪一種呢?”

原來在大漢的律令之中,對於那些不是殺人、叛亂等重罪,人犯一般都可以用繳納一定數量的黃金來贖罪。最著名的例子便是司馬遷所受宮刑之事。其實當時如果司馬遷能夠繳納足夠的黃金贖罪,他便可以不受宮刑。隻是因為司馬遷家境貧寒,根本無錢用來贖罪,也就隻好用自己的命根子去抵罪了。

聽到韓說的問話,蔡中、蔡和兩兄弟不由得心中暗喜。看來隻要自己回家湊夠三千兩黃金,便可以不用再挨板子或是被流放了。因此兩人對視一眼後,蔡中急忙開口對韓說道:“回稟大人,蒙大人開恩,我兄弟願意用黃金贖罪。隻是三千兩黃金數目巨大,恐怕湊齊了也要三五日才行。不知大人能否給我們三天時間去湊錢,三天之後,我兄弟一定給大人把三千兩黃金送來,大人您看如何?”

其實以蔡中兄弟所犯之罪,便是五百兩黃金已經足夠了。隻是韓說不想輕易饒過他們,故此才獅子大張口,要了他們三千兩。原本他以為蔡氏兄弟還會跟他商量一番,沒想到他們馬上便答應了,因此韓說想了想便道:“本官可以給你們三天時間,隻是我隻能放你們兄弟之中一人回家籌錢。否則你們若是跑了,本官到哪裏去找你們。我看這樣吧,蔡中暫且在我太守府中留下,蔡和回家籌錢。若是三日後蔡和將三千兩黃金如期送到,我自會放了你們兄弟。”原來韓說也看出蔡氏兄弟之中,蔡中才是主事之人。留下蔡中,當然不會擔心蔡和跑了。

聽到韓說的話,蔡中原本想留下蔡和在牢中做人質,自己回家籌錢。可是太守已經點了自己的名,他也不敢辯解,隻好點頭答應了韓說的要求。然後蔡中告訴蔡和回家之後,先看看家中能湊出多少黃金。按照蔡中自己的估計,家裏的黃金不會超過千兩。因此他讓蔡和馬上派人去蔡州找大哥蔡瑁,請他把剩下的兩千兩黃金火速送來。免得超過了三天之期,自己又要挨板子或是被流放到偏僻之地。

看到他們兄弟安排好了,韓說立刻傳令衙役先將蔡中收監。同時也放了蔡和,令其回家籌錢,並且在三天之內將三千兩黃金送到太守府中。韓說也嚇唬蔡和若是超過了期限,蔡中就要受二百杖笞刑,讓他千萬不可耽誤了時間。

蔡和點頭答應,看著二哥被押走之後,他也連忙向韓說告辭,小跑著回家籌錢去了。

等蔡氏兄弟離開之後,虞翻宣布退堂。眾衙役紛紛離開了大廳,此時的大廳之中,便隻剩下了老劉、韓說、虞翻和郭嘉四人。

老劉衝著韓說一笑道:“韓太守果然厲害,幾句話便令蔡氏兄弟乖乖的交出三千兩黃金。本王佩服。”

聽到老劉誇獎自己,韓說急忙道:“王爺,其實我讓他們兄弟破財,也是讓他們知道在西陵城隻要有我韓說在,就容不得他們無法無天,欺壓百姓。這三千兩黃金我準備拿出一千兩,作為蔡氏兄弟衝撞了王爺家眷的賠償。剩下的兩千兩我也會交給虞長史,用於救濟那些遭受瘟疫之苦的百姓之用。下官如此安排,王爺您還滿意嗎?”

一聽韓說還要送給自己千兩黃金,雖然這些不義之財確實與自己有關,但是老劉如何能要?所以老劉馬上對韓說道:“韓太守的心意,本王這裏心領了。隻是本王若是接受了這千兩黃金,又與那蔡氏兄弟有何分別?因此本王這裏謝過韓太守,這一千兩黃金也請韓太守用來救濟災民,韓太守意下如何?”

看到老劉堅辭不受,韓說與虞翻也都看出老劉確實出於一番真心。因此韓說與虞翻再次向老劉行大禮,感謝老劉對江夏災民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