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哪位顧客在本報攤丟失一個錢包。內有證件和現金若幹,請速來認領。
第二天中午,一位姑娘紅著臉湊上來問:“大媽,那錢包是我的,謝謝您了,您給我吧。”
大媽問:“你錢包是什麼顏色的?”
姑娘想了想:“棕紅色的。”
“對,是棕紅色的。”劉大媽笑了。接著問:“裏邊都有什麼?”
“有……”姑娘又想了想說:“身份證和錢。”
“有多少錢?”
“我也記不大清了,六、七百塊吧。”說完姑娘使勁看看劉大媽的表情。
“不是你的,你走吧。”劉大媽很氣憤。
“那錢包裏都有什麼?”姑娘不想放棄。
“不是你的你操那麼多心幹什麼?”
第三天上午,又來一個戴眼鏡的小夥子。上來就笑著叫大媽:“大媽,我可是天天在你攤上買報紙雜誌。前天著急去會朋友,把錢包丟了。沒想到不該我破財,讓您老人家撿到了。給我拿一份《足球》,一份《法製文萃》,對了再來一本《婚姻與家庭》,一本《讀者》。你算算多少錢,從錢包內拿出來,剩下給我就行了。”
劉大媽給小夥子拿報拿書的手停在了那兒。
劉大媽問:“你錢包是什麼顏色的?”
“棕紅色。”
“裏邊有什麼?”
“有駕駛證和錢等。”
“裏邊有多少錢?”
“一千塊左右。”小夥子回答的很幹脆。
“還有什麼?”
小夥子皺了皺眉,想了又想說:還有點發票什麼的?
“小夥子,看你挺斯文的。”大媽歎了口氣:“該幹什麼幹什麼去吧。”
第四天,第五天……往後的日子裏,劉大媽的報攤前又來了無數個認領者。都沒有把錢包領走。
風風雨雨,眼看劉大媽招領啟事上的幾行字日見模糊。忽然有一天,大媽在晚報的中縫內看到一則尋物啟事。
那錢包內是一份折疊的離婚裁決書。那是一個漂亮女人出國後留給愛她的男人的唯一“禮物”。當然錢包內錢是有的,不過隻有十幾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