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楚媛不違(1 / 1)

唐朝紀王名慎,他的女兒名叫楚媛,封做了東光縣主。當楚媛八歲的時候,紀王有了疾病,她心裏憂愁得連飯也吃不下去,她的父親看著她年紀很小,很可憐她,就騙她說:“我的病已經好了。”楚媛仔細看著父親的臉上還帶著病色,幼小而聰明的她知道父親的好意,心裏依然憂愁。後來年紀長大了,嫁給裴仲將做妻子,她服侍婆婆像在家裏服侍母親一樣;對待丈夫好像賓客一樣地尊敬;對嬸嬸很和睦;看待晚輩和下人們的態度很慈愛。這時候,王親國戚的家裏非常奢侈,大家比富競奢,他們見了東光縣主很儉樸,對她說:“一個人在世上,隻要適意就好了,你何必獨自這樣勤勤儉儉、辛辛苦苦呢?”楚媛回答他們說:“我從小就喜歡講禮法,現在我照著去做,不違背禮法,那我的誌願達到了,豈不是更適意麼?婦人家恭謹謙遜的行為,就可以成好的德行,有了驕奢放縱的行為,就可以敗壞她的名譽,況且富貴和恩寵,得來很容易,失去也是容易的,哪裏可以依靠它去欺淩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