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有一個姓王名瓚的人,她的丫鬟姓丁名香,是陝西省周至縣地方的人,這時候盜賊蜂擁四起,所以不能夠在家裏平平安安地居住。於是丁香就跟王瓚出外去避難,強盜要來了,王瓚就拿銀子給丁香,叫丁香獨自一個人逃走。後來王瓚被強盜們燒死了,丁香就把她的屍首背了回來,並且把王瓚生前付給的銀子仍舊放在她的棺材裏,把她殮好後安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