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洪寶的辦事處在當時的確很牛逼,因為平頭百姓勢力有限,誰有個冤有個屈什麼的都不去找法院打官司,而是不惜破費去找辦事處。雖然辦事處價錢貴一些,但是講信譽,效率高,最主要的是東窗事之後會有人進去頂缸,絕不會出賣雇主。在當時甚至有外省的人慕名而來求洪寶辦事處幫他鳴冤出氣!
洪寶辦事處在接買賣的時候也有講究,並不是你給錢就能幫你辦事兒的!一般情況下,是先接冤事屈事不平事,比如某個公司的老板仗著自己有錢胡作非為欺男霸女,有人出錢想要辦他,洪寶辦事處就會優先接下來,而且效率快的很,基本上三之內就能讓他躺進醫院!再就是橫刀奪愛第三者插足破壞人家家庭的,也會優先接。其次就是欠錢不還的經濟糾紛。這就是俗話的“惡人自有惡人磨。”
來辦事處的,主要都是這三種情況,至於其他雞毛蒜皮的事,還犯不著非要把對方卸胳膊卸腿打個終身殘疾的地步。
當然也會有心術不正的人,嫉妒生恨,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所以想要背地裏使壞花錢雇辦事處搞他。這種買賣,洪寶辦事處是一律不接的。刁洪寶講話了,我們雖然是流氓黑社會,但不是他媽逮誰咬誰的瘋狗,絕不幹傷害理的事兒!
當時這個辦事處在Z市也成了一段佳話,現在人們茶餘飯後還會提起這段往事。當時的刁洪寶也是個傳奇人物,跟Z市的大老爺們一提起刁洪寶這個人,第一反應不是厭惡,而是崇拜!在老百姓的心中都把他奉為了梁山好漢的化身,替行道鏟進下不平事的及時雨,人送綽號刁公明。甚至當時的政府高官,都有人找他辦過事兒。
更為具有戲劇性的是,在那幾年,二十出頭年輕力壯的夥子都不想去工廠上班,都削尖了腦袋托人找關係想要進洪寶辦事處,成為“辦事人員”。那陣兒誰一自己在辦事處工作,那絕對會受到大家夥兒的膜拜,話都比別人有底氣!不隻是因為洪寶辦事處在當時的名氣,更多的是洪寶辦事處員工的待遇!隻要是成為辦事處的員工並且為辦事處出過力,刁洪寶都會為其上保險,普通員工每月工資五百塊錢!頂缸的進去一獎勵一百塊錢!
嗯,可能在現在這錢算不上什麼,但你要知道,那可是在九十年代啊!那時候普通工人一個月才二百塊錢工資,公務員一個月才三百多!那年頭一根冰棍才五分錢一根,一毛錢買瓜子都得磕半!所以,可想而知這刁洪寶在早年聚斂了多少財富!
不過這辦事處在牛逼也終究是違法的,早期還好一些,但在改革開放之後,中央對地方治安越抓越緊。直到97年香港回歸,全國各地都卷起了一股掃黃打黑的狂潮,接連法辦了好幾個在全國都響當當的黑道大哥。當時的刁洪寶一分析形勢,這馬上要跨入新世紀了,打黑的力度隻會越來越大!這一行幹不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