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說法,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製大隊大隊長蔡衛國直言“十分荒謬”,“電子警察在紅燈亮起的同時開始抓拍,不存在幾秒鍾的時間差”。
陳長青也表示,信號燈是紅燈時電子警察就開始抓拍,請廣大司機不要存在這種僥幸心理。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秩序處負責人告訴記者,電子警察為24小時通電工作,不存在網文中所述延遲和提前情況,駕駛人更不能搶綠燈、黃燈或紅燈最後幾秒時差,否則快速通過路口交通安全隱患極大。
電子警察與信號燈同步,會不會誤拍?
陳長青介紹,電子眼大致分為線圈檢測和視頻檢測兩種。無論哪種設備都必須通過國家道路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合格才能進行使用。我國人口、車輛眾多,道路交通情況複雜,因此電子警察抓拍技術這幾年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蔡衛國表示:“除了電子警察根據預先設定的條件進行拍攝、記錄之外,後期還會有專門的人工審核、把關程序,以確保曝光的證據充分確鑿。假如被曝光的車輛駕駛員對曝光照片存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
疑問三:車牌上小圓點是對焦用的?
回應:電子眼對焦與車牌無關;夜間增加閃光燈補光達到取證效果
有網文說:車牌號第一個字母後的小圓點是用稀土金屬做的,作用就是給電子眼對焦。摳掉以後,電子眼怎麼拍也拍不清楚牌照號碼。
“這種說法完全沒有依據,電子警察對焦和車牌上的任何部位都沒有關聯,更不能惡意違法破損、遮擋、塗改號牌。” 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秩序處負責人介紹說,電子警察針對不同種類的違法行為有不同的計算機控製程序加以識別。夜間工作原理和白天工作原理沒有本質區別,隻是通過增加閃光燈補光達到取證效果。
陳長青介紹說,為了能及時準確拍到動態車輛的違法行為,電子警察采用的都是固定點位的抓拍,焦距都是提前調好的,和車牌上的小圓點沒有任何關係。
“機動車的車牌,是根據國家統一標準定製的,小圓點僅是車牌上的分隔符,沒有網帖所提的特殊作用,與電子警察的工作原理無關。”蔡衛國說。
一位在車管所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汽車車牌由鐵或鋁材料製成,噴了普通漆或反光漆。圓點的設計最初是為了車牌的防偽,與對焦無關。
交警提醒駕駛員:闖紅燈違反了最基本的交通規則,是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與其費盡心思地尋找對策,不如遵守交通規則、加強自身交通意識、拒絕違法行為,這樣就不會被處罰。”
摘自《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