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範特邀監察員工作
時政資訊
監察部日前公布《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對特邀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的選聘範圍、基本條件、職責、權利、義務、聘任程序和解聘情形等內容。《辦法》規定,特邀監察員應當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具有與履行職責相應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領域有較大影響;支持監察工作,關心行政機關廉政勤政建設等方麵工作。《辦法》明確,特邀監察員應當充分發揮谘詢、聯係、宣傳、監督等方麵的作用,參與行政監察法律法規的研究製定工作;參加監察機關開展的執法監察、效能監察等工作;反映、轉遞人民群眾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