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四、寶延大戰(三)(1 / 2)

駱輕雪非常讚同葉子峰的分析,就是在米國,實質性反收購案例也比較少,如果在二級市場上實施反收購,一、是第一大股東必須具有絕對實力。二、是第一大股東持有股份數量,距絕對控股數量差距不大。而象這種優質公司,在市場上,對其發起收購的可能性很小。更多的是對其參股,進行財務投資。

象延中股份,第一大股東持股數量才占總股本的16.8%,距安全係數較高的控股比列30%,還差近14%。如果這14%的股份在二級市場上與收購方搶籌,延中股份的股價絕對不是現在這個價格,那資金成本將非常高昂。更何況延中股份根本不具備這個實力。

在米國,麵對這種敵意收購,更多的是實施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是米國著名的並購律師馬丁?利普頓在1982年提出來的。它的正式名稱是“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1985年米國特拉華法院判決其合法化,從此毒丸計劃在米國證券市場開始盛行。

毒丸計劃就是當一個公司一旦遇到惡意收購,尤其在當收購方收購的股份已經達到10%—20%時,公司控股股東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目的就是讓收購方手中的股票份額得到稀釋,同時也增加了收購成本,從而讓收購方無法達到控股的目的。

駱輕雪在米國念書的時候,就研究過克朗?茲拉巴公司與戈德史密斯的收購案,當時,克朗?茲拉巴公司為了抵禦收購,製定了一套三重毒丸計劃:一是壓低股息;二是宣布新股東沒有選舉權;三是宣布公司高管離職,公司必須支付離職工資及退休金。

在克朗?茲拉巴公司的毒丸計劃前麵,戈德史密斯選擇了明修棧道,暗踱陳倉的策略,最終才獲得對公司控股權。

“難道他們會實施毒丸計劃?”駱輕雪對這種可能提出置疑。

“絕對不會。前些時間大家都在大討論,企業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如果延中股份實施毒丸計劃,它在稀釋收購方的股票份額的同時,也會稀釋國資委的股票份額,這樣就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在這敏感的時期,就算延中股份想實施毒丸計劃,它的上級主管部門都不會同意。”葉子峰非常肯定地說。

“那他們會采取什麼措施?”駱輕雪有的點好奇。

“首先延中股份會虛張聲勢,這叫輸陣不輸勢。再尋找寶安股份在收購過程中的瑕疵,然後揪住這些瑕疵不放。甚至要上升到法律層麵。這樣,給寶安股份、市場和管理層持續施加壓力。最後管理層不得不出麵幹預,處理這件事情。這應該是延中股份後續的手筋”.葉子峰分析道。

“收購程序的瑕疵?”

“對,寶安股份在收購上一定存在瑕疵。今天他們才公告,通過寶安滬市分公司在二級市場增持延中股份到達了5%。這應該隻是表麵上的,暗地裏他們不知道已經增持了多少?這從延中股份連續上漲11天和每天的高換手率來看,他們至少已經增持了10—12%左右的股份了。但他們卻沒有公告。但願他們這些增持帳戶,不是關聯的帳戶。如果都是通過行為一致人進行增持,超過了5%的股份而沒有公告,這就是瑕疵。這樣就會被延中股份死死揪住不放,寶安股份就失去了後續手段。”葉子峰說。

事情和葉子峰分析的如出一轍。

第二天,延中股份因刊登公告,停牌半天。公告稱,寶安股份旗下的子公司滬市寶安、華東保健、寶靈電子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延中股份479萬股,占延中股份總數的15.89%。其持有的股份數量已非常接近延中股份第一大股東數量。隻要寶安股份還在二級市場繼續增持,就會輕鬆超過原有的第一大股東,而成為延中股份的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