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很多,種類也很多。從最簡單的性別可分為男女,從自然的年齡可分為老少;也可以從人的感官分為天才與蠢材、美人與醜人、好人與壞人……當然,人在諸多分類之後,最終都會分為活人與死人兩種。活著的人便是活人,死了的人便是死人。如此簡單卻不易分清楚。
有些人活著,卻是整日行屍走肉、渾渾噩噩,除了消耗糧食卻是一無是處。這樣的“活人”難道還活著嗎;有些人死了,卻是精神永垂不朽、流芳百世,雖然不能呼吸卻是無處不在。這樣的“死人”難道真死了嗎?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活人”和“死人”是讓我們很難分清楚的。那就是:一個人本活著,但在別人的眼中卻死了很久……
黑壓壓的一片,這裏也不能用幽暗來形容了。隻有用溫度的變化來辯解外麵的世界到底是白天還是黑夜。若是讓一個人住在這裏,這個人一定會徹底會瘋掉,被無邊的黑暗弄瘋掉。
可是,慕容天沒有瘋掉。作為紅樹林曾經的主人,慕容天在十多年前卻被他的親生弟弟親手囚禁在了這裏。盡管長年累月的毛發已經讓昔日英俊瀟灑的麵容變得蓬頭垢麵,盡管穿過肋骨的兩根碗口一般粗的鐵鏈已經讓曾經武功高強的身體變得虛弱不堪,但慕容天卻好好地活了下來,一活就是十多年。他已經算不清自己在這要命的黑暗中呆了多久了。他相信外麵的人都以為自己死了,死得隻剩下一堆白骨了。他在心裏跟自己打賭:即便以前最好的朋友、最親的心腹、最熟的仇人看見自己這個樣子,也絕不會把自己認出來。若說這個世上真的有人能夠認出自己,慕容天發誓這個人一定是他唯一的女兒。雖然當他發生“意外”的時候,她隻有七歲,還是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就是因為這個孩子,他才活到了今天。
沒有人能夠在這黑暗裏正常地活這麼久,即便是世上最樂觀、最會活下去的人也不能。然而,慕容天卻做到了。隻因為他有一個信念不斷地支持自己,支持他度過了最艱難的五年。
五年的時光足夠讓人適應和習慣許多東西。漸漸地,慕容天從信念支持過渡到了“習慣”。無論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隻要適應了,就不會對它感到那麼恐懼了。
門打開了,黑暗的環境中忽然出現了一絲亮堂的燭光。突如其來的亮光反而讓習慣了黑暗的慕容天感到了嚴重的不適感。閉上了眼睛之後,慕容天才覺得好受了一些。
眼睛閉上了,耳朵卻是通靈。慕容天隻聽來人說道:“大哥,我又來了。最近過得好嗎?”
“好,很好!”慕容天閉著眼睛冷冷地回了幾句,然後問道,“今天似乎還沒有到一個月?”
“大哥,你的記性不錯。看來,你活得確實很好。”此人不是別人,正是慕容天的親弟弟,慕容世家現任的家主——慕容宇。慕容宇先是輕輕地笑了笑,然後重重地歎了一口氣,感歎地說道,“一個人能夠活下來是一件多麼來之不易的事情。然而,許多人卻不知道珍惜,總以為活著不如死了,總讓自己活得很痛苦。而真正要死了,卻才知道活著是多好的一件事。”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慕容天對慕容宇的感歎毫無興趣,厲聲喝道。
“女人每個月都有不準時的時候,我為什麼要恪守常規?不要忘了,這裏是紅樹林的一部分,而我則是紅樹林唯一的主人。隻要我想,我可以在任何時候去任何地點。現在已經沒有人能阻止我了。”慕容宇說話的時候臉上始終帶著一絲微笑,隻是笑容始終沒有溫度。
“你已經是紅樹林的主人呢?哈哈……”慕容天瘋狂地笑道。
慕容宇聽著慕容天的笑聲似乎並不怎麼生氣。等慕容天笑完之後,慕容宇才不慌不忙地說道:“有些事情無論承不承認都已是事實,而事實則無需要任何人承認。今天是清明節。不管怎麼說,清明節都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我怎麼不來看看大哥你呢。這個世上,我就隻有你這個大哥了。雖然在這裏無法掃墓,但我卻帶來了三樣東西。相信你看完之後一定會喜歡。”
“哪三樣東西?”慕容天向慕容宇問道,緊閉的眼裏閃過一絲光輝。
“第一樣是一瓶我從酒窖裏麵找出來的老酒。酒雖然不多,但足夠我們兩兄弟喝上一壺了。”慕容宇一邊說著,一邊將瓶蓋打開,先為慕容天倒了一杯,然後也為自己倒了一杯。
“好酒!酒果然是好酒。以前就算我當家的時候都沒有喝過這麼好的酒,想不到現在我成了階下囚,卻能喝到這麼好的酒。當真是天意弄人啊!”慕容天仰頭一口將杯裏的酒喝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