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來一個俗套的自我介紹吧,我叫鄭怡琳,今年二十四歲,是一個五歲孩子的母親,我現在長年居住在美國,不是不想回去父母的身邊,而是因為中國有一個我害怕見到的人。
說來覺得慚愧,我曾經那麼用心的愛上了一個男人,用心的去經營著我們的婚姻,努力的想讓他愛上我,直到最後我主動提出了離婚,拿著筆在離婚協議簽下了字的時候我才恍然發現,原來有時候愛情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
我承認,我是個任性的女子,小的時候有爺爺愛著,有爸爸媽媽疼著,記得有一次我要自己削蘋果結果把手弄傷了,於是從那之後,母親就再也不讓我碰那些東西,每當我想做點什麼的時候,母親就會吩咐其它人去做,或者她來幫我做。
漸而的,我習慣這個樣子,會有人為我安排好人生,凡是我想做的就沒有做不到的,想要的就從來沒有得不到的。
而,唯獨他,那個大了我好幾歲的男人,母親說是我的未婚夫,說是我以後將要嫁的男子。那個時候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反對,反對嫁給一個不熟悉的男人做他的妻子,況且那個時候我才剛過十七歲,還十八歲不到。
我見到他的第一眼他不知是有些慵懶還是有些憂愁,反正對於我的到來不怎麼重視,到樓下的時候也隻是瞥了我一眼,然後很正常的跟我的爸爸媽媽打招呼,像是不知道他以後即將要娶我似的。
“這就是怡琳妹妹啊?長大了,個子也高了,更漂亮了。”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原來他隻是沒認出我來,那個時候的我隻記得自己的臉頰是火辣辣的燙,抿著嘴唇,然後在媽媽的身旁坐下,淺笑著就不再說話了。
我想,那天,所有在場的人都看出來我已經有點小小的喜歡他了,但卻唯獨他不知道。
要訂婚了,我懷揣著無比興奮的心情,等待著和他坐在一起,然後他為我戴上一枚訂婚戒指,從此我便也是個名花有主的人了。可是那天,他似乎很忙,似乎發生了些什麼不好的事情,他看上去一直都是那樣的沉重,我的目光就這麼的追隨著他,看他一籌莫展,卻不知道他身邊又發生了什麼事。
後來訂婚宴席結束了,我的父母和他的父母在討論一些其它的事宜,而他出去打了一個電話,電話打的並不是很長,但是卻讓他站立不安。再後來,他向我跑了過來,我微笑著迎接。
“我有事得先走了,對不起。”
對不起……那三個字一下子就把我剛恢複過來的心情拋進了冰冷幽深的穀底。如果僅隻是一句‘我有事得先走了’,那我也會微笑著對他說,‘好,趕快去吧。’
可是,他說了一句‘對不起’,那讓我覺得在這場婚姻裏會不會真的是我一直在自作多情。
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我的心似乎被人用什麼東西狠狠的刺了一下。自幼被人捧在手掌心的我甚至都學不會該如何掩飾自己的壞心情,母親跟父親走來問他去了哪裏,我想微笑不讓他們看出我的異常,不想他們為我擔心,隻是卻更苦澀。
記得就是那天的晚上吧,我控製不住自己的擔心他,白天的時候他走的那麼的慌張。抱著手機等著他的電話最後卻還是拉下臉皮自己親自打了過去,那邊他的聲音渾濁,已經不是特別清醒的在跟我說話了。
那個時候已經晚上十點鍾,於是我去找他,滿大街的找他在口中給我說的那個地方。
打小從來都沒有去過夜市,從來沒在街邊攤上吃過東西的我看到地上丟的亂七八糟,有串羊肉串的木針,有扔的到處都是的衛生紙和一次性杯子,以及盒子的時候,我邁不出腳步,真的。
而我的這一生裝扮也與這裏不協調不搭調,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也不喜歡這裏,因為這裏有燒酒與羊肉魚肉的腥味交合,那讓我嗅覺接受了很大的挑戰,我想轉身離開,可是我的那個他還在這裏。
忍下,咬了咬牙,我朝他走了過去,他早已經醉的不醒人事,頭枕在手臂上,看著看著,我的心竟然微微的疼了起來,我想我是真的已經喜歡上他了吧,喜歡上這個大了我好幾歲的男人。
我扛著他回了季家,伯母,也就是我以後的婆婆,她問我他怎麼喝成了這個樣子,我說我也不知道。後來她說讓她來照顧她,我去休息,我說我不,我來照顧他就行。
從來都是由別人來照顧我的,不管是父母也好,不管是哥哥也好,也不管是在學校的裏的同學老師也好,他們都讓著我,也許是介於父親的在商界的地位,也許是介於我母親是學校的教授,他們都對我很好很照顧我。理所當然的,他將成為我這輩子第一次去照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