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十九年三月,距離我再次入宮已然有半年時光,月色姣好,我推開窗仔細的瞧著,還是大燕的月色好看的,雖然不如赫連那邊廣闊,卻感覺比赫連的月更加的圓潤有光澤。
回頭瞧著已經熟睡著的皓天,我心中的一陣陣的笑,卻不知道自己在笑什麼?是笑自己又重新做了他的女人?還是笑他又一次被我欺騙?
赫連?卓若,我的新名字,赫連和親公主,我的新身份,也許這就是命運。
老天爺讓我活著,自然有我活著的價值。在水中窒息的感覺很難受,難受到什麼都不記得了,等我醒來已經躺在赫連王宮裏。
原來我的身上竟然流著赫連人的血液,原來我的母親竟然是赫連的長公主,此時在赫連掌權的信義大王竟然是我的親舅舅。
突然告訴我,我竟然是赫連野蠻之族的後人?我一時難以接受,對赫連的印象隻有兩個字——野蠻。
而母親是溫柔的,特別的溫柔,怎麼看都不是赫連的人,赫連人的外在與大燕並無太多差異,隻是男人不梳發,將頭發或是散放在背後,或是編成辮子,總之毫無形態的發型,與野人一般。
生活習慣也十分粗魯,生吃魚片、海鮮都是常有之事,但是女人卻與大燕的女人無太大差異,隻是衣著有所不同。
雖然難以接受,但是為了報仇,還是接受了,從那以後,我便是赫連的公主。
大燕久攻赫連不下,而赫連也難以還擊,隻能死守,但是與大燕不同的是,赫連敢拚死一搏,大燕卻是礙手礙腳。
這便是獵狗與兔子的區別,赫連是兔子,被獵狗追上就會失去生命,所以會奮不顧身地奔跑。
大燕是獵狗,就算這隻兔子吃不到,也不會餓死,所以並不願意全力以赴,故此這場堅持三年的戰爭,最終是以“停戰議和”而結局。
和親!是兩國交好的最好詮釋。我希望自己能夠以赫連公主的身份重新回到了皓天的身邊,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讓他辛辛苦苦打下的天下付之一炬。
我、再不會是過去的我,當他親手殺了我的孩子那一刻,我與他便是恩斷義絕,我深信老天爺讓我活著就是為了毀掉他。
可惜,他不願意迎娶異族公主,所以他又利用的皓軒,又牽扯上了皓軒,這個曾經為我付出太多的男人,這個我虧欠太多的男人。
那日,當皓軒幫我揭開蓋頭的時候,我很清楚地看見他的驚訝,當他看到我臉的那一刻,幾乎眼珠子都亮了。
“蘭珍?”他輕聲喚了一句,那日我因為氣火攻心吐血倒下,雖然後麵的事情我不知道,但是那幾年,我也多方打聽過,皓軒用他僅有的三十座城池換走了我的“屍首”,然後還被皓天貶為了庶民。
是他將我“水葬”的,是他讓我有了重生的機會?有了複仇的機會。
“怎麼?是本公主容顏太美嗎?為何人人都如此目瞪口呆?”那一日,我環顧著大殿上所有的人。
有皓天,他微微顫顫地站了身子,目光如釘子般盯著我瞧,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
有皇後,她同樣是不敢相信的神情,他們所有的人都當我死去了。
還有可馨,除了不相信自己所看到一切,更多還是一種驚慌與恐懼,聽聞她一口氣給皓天生下來兩個兒子,此時腹中還有一個,更了不起的是,協助皇後掌管後宮。
看到這一幕,我也無需去想,當年她到底有沒有背叛我?不過想來,正如若水所言,心從未與你近過,又何來的“叛”字呢?
“你、你是誰?”皓天不知怎麼到了我麵前,一手拽著我問道,目光如炬,好似要將我活活燒死。
“皇上,記憶力不好嗎?揭開蓋頭就不知道本公主是誰?本公主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赫連 卓若。”我反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