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用手電筒靠近牆壁,一個個的打量著他看不懂的字,突然他的腳下一絆,感覺什麼東西滾落了下去,他立馬用手電筒一照。
老張在牆角發現了一個桶,裏麵的血液灑了一地,他趕緊扶了起來,這個桶老張很是熟悉。
老張從來不是一個浪費食物的人,狗渾身都是寶,他還會把狗血做成血豆腐來吃,在這方麵,老張算的上是一個吃貨。這個桶就是平常老張用來裝狗血的,沒想到被那個小兔崽子偷來亂塗亂畫。
老張破口大罵,他提著自己的狗血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時候,老張忍不住用手沾了一點血液去吃。手指放到嘴裏的時候,老張嚐了一口後,猛地僵在了原地。
第二天,思索再三的老張還是選擇了報警。
所以我和穀琛出現在了這裏,然後看到了有人在牆上寫了這麼一句情詩。
可以斷定,昨夜那個人寫這首詩的時候,血液還是沒有凝固的,幾道血痕順著牆壁緩緩的流了下來。不過也不能憑借老張的一言之詞就斷定這血液一定是人類的,到時候還得檢驗一下才好。
“三更半夜的來這裏鬼畫符。”穀琛嘀咕道。
“兩位,下來啊!”老張在下麵喊道:“不得了了啊,有隻狗叼著個頭啊!”
狗叼著一顆頭?
我們站在十五層往下看。
一隻哈士奇叼著一顆頭招搖過市。
那是一顆女人的頭,長長的頭發遮住了五官,並不能看清楚她的臉。看起來她的頭部並沒有血,脖子處也沒有血液滴落,看起來血液應該已經是凝固了。女人的頭部一側微微的凹陷。
周圍的人甚至忘了尖叫。那隻狗的主人看著自己的哈士奇走向自己,呆呆的張大了嘴。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扔出去的明明是飛盤,怎麼被狗撿回來的竟然是一個頭。
看著狗嘴裏的人頭,我忍不住說道:“這是搞什麼!”
當我和穀琛來到樓下的時候,哈士奇的女主人正癱坐在地上。周圍的群眾喊叫了起來,我趕忙喊道:“我們兩個是便衣,大家躲遠點。”
“你趕緊把這從狗嘴裏弄出來。”我對著穀琛說道。
穀琛說道:“這讓我怎麼弄!”
“美男計,苦肉計,你愛怎麼弄怎麼弄。”我說道。
穀琛用了各種方法,後來穀琛看著越來越多的圍觀,那也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直接將哈士奇撲倒。淪落到和狗打架的地步我也是醉了。
好在穀琛身手真不是蓋的,終於搶了出來。
我直接脫了短袖,將人頭包裹了起來,然後坐進了汽車。
“昨天晚上老張提到的滾落的東西很可能就是這個。”我對穀琛說道。
穀琛用一種別扭的語氣說道:“那也就是說,之前的那個年輕人半夜提著一個頭上樓,並且用血寫了幾句情詩?”
毛骨悚然。
然後他下樓的時候,踩入了老張的陷阱。
邏輯上來講,應該是這樣不錯,但是從我感性的層麵出發,應該不會是這樣。如果我是這麼冷靜而狂熱的一名詩人,絕對不會因為踩中一個抓狗的陷阱而驚慌失措,從而讓別人發現自己。那麼,那個夜晚被困的年輕人是幹什麼的,寫字的人又會是誰?
“你怎麼光著個膀子啊。”小劉看到了我,然後說道:“衣服裏包著的是什麼東西,西瓜吧?一看就是冰鎮的!”
小劉一邊說一邊跟著我走進了邵組長的辦公室:“我給你看看這個瓜怎麼樣,我是老手。”
說著,小劉將短袖扯了開來。
“這,這是個人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