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夜,無心睡眠的人們三三兩兩地出現在街頭巷尾。或搖著蒲扇閑聊家長裏短,或閑庭小坐情侶卿卿我我。或怨歎如今這溫室效應攪得地球不得安寧,人們就像一隻被煮在溫水裏的青蛙,又或歎息著樓市、股市為何不如這天氣般火熱,股市不漲,樓市不跌,人們的生活更是形同水深火熱。
無人注意的角落裏,有一抹黑色閃過,如同月下的影子般,瞬間便失去了蹤影。如果不是地麵上隔不遠便留下的一滴血跡,大概沒有人會相信這裏剛剛有個人經過。而不遠處,正有另一撥黑影順著這血跡尋來。
“可惡!”創口太大,血一時半會兒止不住。略微清減的身影低咒了一聲,拚命把持住有些搖晃的身體,準備向更黑暗的地方隱去。突然,不遠處傳來的嘈雜聲引起了她的注意——
“大東,我們愛你!”
“mars!請給我簽個名吧!”
……
她眯了眯眼睛,隻見不遠處一堆歌迷將某人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水泄不通,連隻蚊子都飛不進去。這是什麼情況?歌迷會現場?她記得她進入的是居民區不是嗎?
“好,好,好,你們不要太大聲,現在很晚了,會吵到別人。我一個一個簽,每人都有,不要著急。”過了一會兒,“好了,你們該回家了喔。下次不要在這邊等我了,半夜三更,女孩子會很危險。哎,哎,我給你們攔車,你們回家要記得互相報平安,好不好?”
現場有說“好”的,有說“可是”的,有說“不要”的,真是亂成一鍋粥。不過,很適和她的隱匿不是嗎?於是她迅速地脫下夜行衣,往被包中一塞,混入這群女孩子當中。果然,沒多久,那些人便向更黑暗的地方尋去。她心裏一鬆,果然最危險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啊!不過,這裏並不是九留之地,地上的血跡很快會暴露她的行蹤。她必須盡快想辦法離開!眼前的這個家夥,好像看起來挺善良的嘛,好歹她曾經救過他一命,他應該不會把她這個救命恩人棄置不管吧?
於是,當汪東城準備送走這最後一個“歌迷”的時候,發現她已是臉色蒼白,搖搖欲墜了。“小妹妹,小妹妹,你怎樣?身體不舒服是不是?”
快要不行了,她伸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包包,塞在他手裏,“我叫瑾,記住,不要去醫院,還有,不論用什麼方式,一定要叫醒我!”
“我”字未竟,人已昏倒在他的臂彎。
我們小汪目瞪口呆,不知是該報警,還是該一起昏倒算了。怎麼辦?留她在這裏?還是把她搬回家?
算了,先把她搬到大廈裏麵去比較好。地上這一灘血跡,弄不好別人還以為發生命案了呢。三更半夜了,應該不會有狗仔了吧?
怎知剛好把她抱進大廈,正巧汪媽媽下樓來看看兒子怎麼到了樓下還不回家,碰了個正著。看見兒子抱著個不省人事的女孩子,忙不疊地拖著小汪將瑾抱回了家裏。
“夭夀喔,東東是不是你開車撞到人家啊?”
“不是啦,阿母。是她自己昏倒,還叫我不要送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