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雪到是風雨無阻,她喜歡寫作,也願意在這方麵下功夫,所以每天都顯得無比的高興,直到昨天,她校園網上看到一則標題B大新生十一同金主暗地約會的貼子時,不由地眯了眯眼。
她若是沒有看錯的話,上麵出現的照片似乎拍得是她和劉傑。隻是她與劉傑也就是買房子時在街上見了一麵,之後兩次見麵,一次是在四合院,一次是在王健之訂好的茶樓。
這樣看來,應該是十一見麵的時候,正好被誰給撞見。不過一般不認識的人是不可能拍這種照片的,很顯然,拍照片的人和發帖子的人要麼是一個,要麼都認識葉雪,還跟她有過節。
“葉雪,看什麼……這是——”吳雨馨原本是想湊過來打趣一下的,可是一看到照片和標題,不由地吃了一驚,“這是怎麼回事,有人整你嗎?”
坐在自己桌前寫作來的林涵一聽,嘴角不由地揚起一絲笑意,心中更是不斷腹誹道:讓你再得意,現在倒黴了吧!
葉雪細細看了看,發現照片中的她和劉傑並沒有太親密的動作,同一般朋友沒什麼兩樣,唯一有誤導性的不過就是標題和裏麵的內空描述。
03年可不像後世,想法開放,現在的人多數看重名聲,尤其是女孩子的名聲,即便真的不怎麼樣,這表麵該護得還是得護。
論壇下來的評論更顯精彩,有說吧主大驚小怪的,也有謾罵葉雪不要臉的,還有純粹就是看熱鬧的,可謂是眾生百態。
若是一般的女學生遇上這種事,現在怕是就哭成一團,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再脆弱一點的說不定還幹出點傻事來,不過遇上這事的人是葉雪,她不需要別人來評論她的所作所為,也不想讓自己陷入被動挨打的局麵,所以與其同對方爭辯,還不如直接用法律來解決問題。
前世的葉雪別的沒有學到,法律方麵該懂的該知道的她都知道,而且法律就是用來用的,總是望著能有什麼用。
吳雨馨見葉雪不說話,以為她在傷心,不由地勸道:“葉雪,我相信你。”
“謝謝你,雨馨。不過現在我要給這位發帖子人留個信息,如果她不在明天中午之前出麵道歉,我就直接報警,以侮辱罪、誹謗罪向法院提交申請。”葉雪一邊說一邊在裏麵留言。
“葉雪,還是你聰明,這事可不就是這樣。不知道實情,便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說不定還要坐牢。”在B市長大的吳雨馨,對於打官司這種事還是有了解的,畢竟天子腳下,很多事情都是第一受益者。“像這種無故捏造事實害人的人,什麼道歉、罰款都是輕的,就該讓他們到牢裏去醒醒神。”
“好了,我們現在去找一下老師,有些事情得先說一聲,免得警方真的出警,老師沒有準備可不好。”葉雪留完言,關了電腦,收了桌上的東西,拉著吳雨馨往外走去。
葉雪心裏清楚,這年頭,打官司可不是誰都願意幹的,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打官司就是大事,可對於葉雪而言,隻要是錢能辦的事都不叫事。
郝豔見兩人走後,不由地走到林涵麵前,一臉擔心地道:“林涵現在怎麼辦?他們要是真報警的話,你就完了。”當時遇上葉雪和劉傑的就是他們兩人,郝豔還提醒過林涵,隻可惜林涵心中憤恨,一意孤行,才造成了現在的局麵。
“怕什麼!我又沒用自己的姓名、學號發帖,誰能知道是我。”林涵嘴硬地回了一句,殊不知她放在腿上的雙手正不自覺地發著抖。
說不怕,那是不可能的。林涵再有心機,她也不過隻是一個十八九歲涉世未深的少女,很多事情都無法周全,就好像她發帖子,隻以為是抹黑葉雪的形象,卻沒有想到鬧大了還得付法律責任。
“可是是警察的話,什麼事是他們查不出來的。”郝豔一臉著急地道。
她不擔心林涵,她真正擔心的是自己會不會因此而受到連累,畢竟這事她從頭到尾都知道。
林涵瞄了一眼畏畏縮縮的郝豔,不耐煩地吼道:“知道了,不會連累你的,到時就算我真的被抓了,我也不會把你說出來的。”有些頹唐地趴桌子上,此時的林涵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