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知道包容他人會讓自己的天地更寬廣(2 / 3)

首先,要忍讓就必須能吃虧並甘於吃虧,“吃虧是福”這句成語是人人皆知,但卻是常人難以理解,難於認同,也難於做到的。在人的天性之中,大多有自私的成分在其中,而正是這種自私的心理,決定了一般人都不肯吃虧,更難承認“吃虧是福”的道理。你可以讓一個人做到大智若愚,深藏不露,以至寬容為懷,但若讓他事事讓著別人幾分,吃“啞巴虧”,他很可能斷然不會同意。隻要稍微留意一下世間芸芸眾生,有多少人為了自身的利益,為了不吃虧、少吃虧,或者為了多占別人一點便宜而演出了一幕幕你爭我奪的人間悲劇。“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俗語真是入木三分地道出了一部分人不願吃虧的心理。

其次,要忍讓就必須抱定不爭於市、不爭於世的態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必須有木石一般堅定的意念,必須具有如行雲流水般淡泊的胸懷,不會因無關痛癢的小事而斤斤計較,而是處處為別人著想,體諒別人,見利讓利、見名讓名,與世無爭,這可是一個磨練心性,提高道德修養的艱苦過程,困難確實是不小的。

而我們所說的忍讓,也絕不是無限度的寬容,忍讓也要有原則:

(1)不能讓人步步緊逼

所謂“事不過三”,說的是人們對同一對象的“忍”,可以是一次、兩次,但決不可一退再讓。忍讓到一定份上,必須有所表示,使對方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退讓不是一種害怕和無能,而隻是出於一種禮貌或尊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一些不識好歹的人,他們為所欲為,得寸進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讓當成是好欺負,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緊逼。對待這種人,在經過幾次忍讓之後,看清了其真麵目,則不應再忍讓下去,可以適當地給對方一點顏色看看,並通過正當的方式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這樣,使對方認識到自己的不是。當然,這種曉之以利害的方式和途徑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但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讓對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態度。這便是可以參照的一條原則。

(2)忍不是縱容

有些人在侵犯別人的某種利益和權限之後,由於對方采取了“忍”的態度,使之得逞。可是,這種人在得逞之後,發現了新的目標、新的利益,從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於使原來的行為轉化為另一種難以接受的事情。這時,作為當事人,便不能再保持一種“忍”的態度,而必須隨著事物性質的變化而毅然決然地予以反擊和抵抗。例如,有些罪犯在打家劫舍的時候,起初目的隻在於一些金銀財寶,但後來發現還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便頓生邪念,企圖強暴。在這種情況下,原來隻是出於不願為一些身外之物而惹來性命之憂,而克製了自己的抵抗。如今對方所圖謀的已經不是一種身外之物了,而是自己的血肉之軀了,便不可再行“忍”讓了。

在日常生活中,這種情況是經常發生的。之所以會這樣,就在於那些不識好歹的人常常會由於得到某些不公正的利益之後,使自己的行為在一種惡性膨脹了的邪念的驅動下,由一般的越軌而發展為犯罪。如果是這樣,我們便不可再一味地“忍”下去了。

忍也要把握底線

這裏的“忍無可忍”,說的是有時在同一事件中,人們起初還比較客氣,謙遜地做出一些必要的忍讓,但由於對方實在是過於無禮,而且行為方式和欲望令人發指,實在是難以接受。在這種情況下,便可以“忍無可忍”了。此時此刻,便不應再行“忍”下去,而可以有所表示。

忍無可忍的情況時常出現在一些公共場合之中。有些人以為別人也不認識自己,而且以後彼此間很難還會有相遇在一塊兒的時候,因而處於一種匿名者的狀態中。這樣一種狀態往往使人在一定程度上擺脫過去所承擔的某些義務和責任,也會不同程度地放鬆良心對自己的約束,因而發生和做出一些不道德的、過分的行為舉止。例如,在公園裏、在公共汽車裏等等。非常有意思的是,在這種公共場合中,有些人也常常抱著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盡量少惹麻煩的心理,對於一些過分的、帶有侵略性的行為持“忍”的態度。這樣,一方是咄咄逼人,另一方卻又是息事寧人,很容易造成一種有利於某些人不斷膨脹其侵犯心理的環境和條件。但是,也恰恰是在這種情況下,由於有些人肆無忌憚地一意孤行,也很容易地把人們逼到一種“絕境”,產生了一種忍無可忍的心理。

當然,這種忍無可忍是很有彈性的,它需要更多地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做出自己的判斷和反應。

忍讓是為了積蓄力量,後發製人,忍讓也是為了顧全大局,以德服人,隻要你把握了有原則的忍讓之道,那麼你也一定可以“守得雲開見月明”。

寬恕是一種美德

做人要懂得寬恕,這不僅是為別人考慮,更是在為你自己著想,一個不懂得寬容的人是成不了大事的,處處是矛盾、事事有衝突,試想在這種情況下,你又怎能有所成就呢?

一位在山中茅舍修行的禪師,一天趁夜色到林中散步,在皎潔的月光中,他親眼見到自己的茅屋遭小偷光顧。找不到任何財物的小偷要離開的時候在門口遇見了禪師。原來,禪師怕驚動小偷,一直站在門口等待,他知道小偷一定找不到任何值錢的東西,早就把自己的外衣脫掉拿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