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兵看了看時間:“我就先走了,要是回去太晚,我媽該說我了。”
然後朝著前方跑去,攔下了開來的出租車。
“這小子也太不講究了,居然不知道女士優先。”燕子喊道
“燕子,咱們兩個也走吧。”思琪說。
“好。”
於是思琪和燕子兩個人也走了。
秦昊看了看高山和劉玉鳳,二話沒說,拉著江瑤的手就走。
轉眼之間,就隻剩下了兩個人。
“剛才,謝謝了。”劉玉鳳猶豫一下說道。
雖然她一直沒說,但並沒有忘記,在發生衝突後,高山是第一個站在自己麵前的人。
“這都是我應該做的。”高山憨厚的笑了笑。
看著有些木訥的高山,劉玉鳳突然響起了張君在飯桌上說的話,而後道:“你願意永遠站在我麵前嗎?”
“什、什麼。”高山頓時愣住了。
劉玉鳳瞪了高山一眼:“沒什麼。”然後轉身就走。
高山思考了大概三秒鍾,立刻露出狂喜的神色,連忙追了上去,口中還喊道:“等等我。”
這一刻,高山覺得他最感激的人是張君。
而張君此時卻皺起了眉頭,因為他感覺到背後有一雙眼睛在盯著自己,同時還有一股危險的氣息。
這是張君回到地球之後,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本來張君是打算回家的,不過自從發現有人盯著自己,他就改變了主意。
不久後,張君來到了臨江小路上。
這條小路全長超過十公裏,臨江而建,一邊是濤濤的江水,一邊是小樹林,路不寬,也就三四米,顯得很是靜謐。
每當夏季的傍晚,無數青年男女和老頭老太太在這裏跑步遛彎。
不過現在,悠長的小路上隻有張君一個人,顯得很是孤獨。
走了七八分鍾,張君停了下來,回過頭,一臉平靜的說道:“這位朋友,跟了一路,不知有何貴幹。”
張君說完,無人回應,隻能聽到呼嘯的風聲。
張君也是不急,靜靜的看著前方。
大約一分鍾後,一個中年男子從一顆大樹後麵走了出來。
雖然此時已是夜晚,不過借著月光,張君還是看清了對方的麵容。
那是一個歐美男人,白皮膚,藍眼睛,棕色的卷發,大概四十多歲,他看起來很是強壯,仿佛一個籃球運動員。
不過比起籃球運動員來,眼神之中卻帶著一抹濃鬱的殺氣。
“就是你殺了禿鷹,真是不可思議。”這個男人說著蹩腳的漢語。
張君麵無表情:“隻不過是踩死一隻螞蟻而已,沒想到卻來了一頭狼。”
“我來,是因為得知你是宗師。”歐美男人道看著張君,搖了搖頭:“真是不可思議,如此年紀就成了宗師,如果不是有據可查,我還以為你是那個老妖怪變得呢。”
張君聞言沒說話,心中卻是一沉,鄭博隻知道宗師,甚至關於宗師的事情,他都知道的很少,不過很顯然,眼前這個男人知道隱秘要比鄭博多。
“嗬嗬,不可思議的事情還有很多。”張君笑了一聲:“我不殺無名之輩。”
“好大的口氣。”歐美男人冷哼一聲,也沒有隱瞞:“狼王修斯。”
聽到此處,張君微微皺眉,如果說血狼能有如今的實力,絕對少不了三位狼王的功勞,而修斯,就是三位狼王之一。
上一世張君剛進入雇傭兵的世界,就聽說過修斯的大名。
不過那個時候,對張君來說修斯就是個傳奇。
而事實上,修斯也完全可以稱得上是傳奇。
據說他年幼的時候,就被父母拋棄了,後來被一對老夫婦收養,五歲時,收養的一對老夫婦也相繼去世。
修斯從此過起了流浪的生活,對於成年人來說,流浪的生活都很艱難。
可是一個五歲的孩子非但沒餓死,反而令一些八九歲的孩子都對他服服帖帖,無論是得到的金錢還是東西,全都毫不藏私的交給他。
等到修斯八九歲的時候,就成為了當地的一霸,不用說那些孩子,就連街麵上那些混子都無人敢惹。
十歲的時候,修斯加入雇傭兵組織——血狼,開始了刀口舔血的日子。
十二歲時一戰成名,一個人就殺了對火數十人。
十五歲的時候單獨執行刺殺某國首腦的任務,不僅成功刺殺,還被逃脫,頓時名聲大噪。
十八歲的時候,成為了血狼的三位狼王之一。
從此之後,傳說已成,甚少出手。
雖然張君不知道這個傳說的真實度有多少,不過就算有些是人們誇大的,但是修斯擁有強大的實力是毋庸置疑的。